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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傷賠償個案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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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行從事交通意外索償、工傷賠償法律服務28年,30位專業律師,後勤員工已過百人,信得過! 專業律師提供工傷、交通意外傷亡索償服務,曾為客戶爭取愈億元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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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5月19日 · 本港僱員補償條例的精神是不論過失及假定僱主的賠償責任根據條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如無相反證據須當作亦是因工遭遇意外」。 若僱主對僱員的工傷事實傷勢及賠償責任提出異議工友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追討賠償問題是僱員補償條例並沒有賦予勞工處審定相反證據及判定工傷爭議的權力。 換言之,一旦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受傷工人惟有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但這往往要工人賠上兩至三年的時間等候法庭裁決,更重要的是拖延了對工人的工傷補償,為他們及其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 更甚的是部份僱主表示異議期間,停止向工友發放法定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這又令工友陷入經濟困境。 部份工友或須借貸款度日,有的甚至申領綜援以解燃眉之急。

    • 公幹尋歡突然死去算是工傷嗎?
    • 法庭:性事乃日常活動
    • 香港勞工法例怎樣說?
    • 保險有冇得賠?

    法國的法庭早前就一宗有關工傷賠償的個案作出裁決,判決成為當地一時熱話。事源於鐵路建設公司TSO任職工程師的已婚男士Xavier X於2013年前往法國盧瓦爾河畔默恩﹙Meung-sur-Loire ﹚公幹時,與當地一名女子在一間非公司安排住宿的酒店中發生性行為,但交歡期間卻因心臟病發而死亡。Xavier的僱主TSO鐵路建設公司認為,由於他並非死於公司所安排的酒店內,因此不願承擔賠償責任,也不認為他的死去是因工作所致。

    但在另一方面,法國社會保險局﹙CAMP﹚卻向勞動法院提出訴訟,強調Xavier由於是在出差過程中死亡,因此TSO鐵路建設公司必須為他的死亡負責,並要支付相應的工傷賠償。 在初審時,法國勞動法院認為社會保險局的說法有理,因此判TSO敗訴,但TSO卻仍不服,因此再提出上訴,指Xavier是因私人事故而引致心臟病發,與他在公幹期間的工作內容無關,不過社會保險局卻亦作出反駁,強調性事就如洗澡和吃飯般是一種日常活動,所以是次事件應被定義為工傷。 最終上訴法庭同意社會保險局的說法,並引用現行法規,以「員工在公幹期間,無論在工作期間或日常行為而發生意外,都應該受到公司保障」為由,判處TSO敗訴,而Xavier伴侶和子女,今後每月都可獲發他離世前工薪的80%作賠償津貼,直至他原本的退休之年為止。

    其實不少香港打工仔都有很多前往海外公幹的機會,但對在公幹時可獲勞工法例怎樣的保障卻不清楚。若然大家遇上與上述個案相似的事情,即在工餘時間遇上意外致受傷或死亡,僱主需要就法例而給予工傷賠償嗎? 其實,據勞工處的指引所表示,僱員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受傷,也是可以受到《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條例適用於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本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受傷的僱員。條例亦有訂明,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亦被視作在受...

    據香港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而為員工購買保險,然而,若於出差期間從事非工作相關的事項而發生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的話,便不符合《僱員補償條例》中工傷的定義的話,勞工保險亦無需要作出賠償。 另外,有些公司會為公幹的僱員購買商務旅遊保險,這些保險產品大多都會保障如上、下班搭車及外出用餐等日常事務,不過由於每間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都不同的保障範圍(例如有些未必會保障休閒或與商務無關的事宜),所以大家最好還是先行了解當中條款。 總之,僱主或人事部管理層在購買勞工保險時,僱員應了解保險保障範圍是否包括在外公幹,而需到海外工作的僱員,應細閱保險條款並清楚各種受保障的項目。Xavier的個案在法國當地也引起社會一陣討論,不過這裏只能強調每個個案都有不同考慮的地方,香港打工仔如在工幹期間要進行私人...

  2. 2022年10月28日 · 除法律漏洞外,《條例的補償範圍並非涵蓋所有工傷個案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有部分個案難以界定是否屬於工傷包括中暑和患有個人疾病而政府現時一刀切」,只要工友本來患病死因便會被歸納與工作無直接關係家屬不會 ...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20年8月31日 · 現時牽涉工傷的現行條例分別是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當中列明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違者可判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截至今年八月違反相關法例的傳票定罪個案平均罰款為7,000多元涉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的定罪個案平均罰款約35,000元最低罰款額為3,000元而去年平均罰款不足9,000元個案中判得最重的罰款額也只是十萬元為條例最高罰款額兩成。 即使法律寫了「監禁」,但翻查去年立法會文件,法例自生效至去年,64年來只有三宗個案被法庭判處緩刑,並沒有人被判即時入獄。 罰則落後欠阻嚇力 無效管制僱主. 從上述數字可見,即使有公司觸犯相關法例,多是以「罰款了事」,法例欠阻嚇力,而且罰款金額之少,也難以叫人正視工業意外及職業安全。

  5. 2016年2月29日 · 1. 0. 僱員因工受傷擔心生計之餘更要慎防索償代理陷阱。 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接獲30多宗投訴,發現有律師樓或索償代理機構會在勞工處辦事處或醫院,向工傷僱員招手,訛稱不收取費用,為他們向僱主索償,然後故意延長法律工作,以收取昂貴律師費,當工傷僱員不滿.

  6. 2019年5月10日 · 香港01半年前曾報道過一宗外判搬運工追討工傷個案指謝先生去年9月於惠康冷凍倉內丟棄不合規格的凍肉以及搬運宏輝物流有限公司運送的貨物時失足跌下來引致小腿骨折他在院留醫約一個月後出院便立即致電判頭追討賠償惟判頭已消聲匿跡亦沒有公司出來承擔工傷責任。 香港01曾就此向惠康查詢,惠康承認當日有工人受傷,當時亦稱會跟進事件,不過事隔半年,謝先生指從來沒有人聯絡過他,有冤無路訴的生活過了半年。 早前報導: 骨折不獲外判公司賠償感委屈 貨倉搬運工:「對我好唔公平! 今日一眾工友及聲援團體到惠康位於鰂魚涌辦事處門外請願,要求惠康供出承包外判商,盡快承擔工傷責任。 (黃文軒攝) 因傷無法工作 戶口剩下個位數. 謝先生今年53歲,年輕時曾從事打金業,後來工廠北移轉當散工。

  7. 2016年10月3日 · 勞工處. 僱主拒認工傷或索取工傷賠償需時等情況時有發生有團體以香港與台灣日本及英國的工傷賠償制度作比較認為香港工傷保障範圍最狹窄勞工處欠缺判定工傷權冀該處擁相關權力另與其餘3地般設中央補償金讓受工傷的僱員可盡快得到賠償。 台日英工傷爭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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