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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26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26日)晚上近10時在Facebook貼文,首度公開在今年5月接受訪問時,因對前振英的UGL事件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隨後於5月18日及21日收到振英發來兩封律師信。

  2. 2021年8月5日 · 振英:是有錯能改還是姑息養奸?全國政協副主席、前振英在Facebook引述張達明說法,「想問問張達明,港大學生近年屢屢犯事,到底是『有錯能改』,還是姑息養奸?

  3. 2017年5月22日 · 質疑400萬英鎊 是否包括作出其他承諾. 張達明一共向振英提出九條問題,包括質疑所謂的離職「握手費」。. 表示,振英多次強調與UGL的協議是正常的離職協議,而UGL 給他400萬英鎊,作為在兩年時間內「不挖角,不競爭」的補償,因此不必納稅 ...

  4. 2018年2月18日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去年在振英facebook留言,就UGL案提出9大疑問,但至今未獲任何解釋。 他今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直言,至今「仍沒有一絲新的資訊」,以及仍未掌握到全面事實,難以作出評論。 而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更表示,是次振英UGL案是進入了一個「灰色地帶」(grey area)。 1. 振英作為戴德行的合伙人,在公司董事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受對手的回佣,是否涉嫌犯法? 張達明直言,是次事件出現一個十分吊詭的地方,因為至今仍未知道振英當時是否受僱於UGL,還是仍是UGL希望收購對象的戴德行的董事。 而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必須先得到主事人(即僱主)批准才能收受利益,他表示在資料仍未充分的情況下,現時未能評論有關問題。

  5. 2018年9月5日 · 1. 一名法律工作者. 振英近日接連與張達明在Facebook「筆戰」,振英三度引述署名「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文章,指張達明關於誹謗法的論述錯了。 今天,振英又引述「一個法律工作者」,以《張達明的「一知半解」》為題撰寫的文章,指鍾劍華的言論只是一些毫無事實基礎的陳述卻被刻意包裝成「推斷」或「推論」式,又直指「那些言論不是評論,只是傷害性極強的『假託知悉事實』。 2. 5歲小朋友. 2015年1月,振英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其間他引述一名「5歲小朋友」問他:「行政長官,我長大後住哪裏? 香港還有沒有足夠土地? 事實上,「小朋友」一直是振英慣常引用的角色,其中他在2014年發表《施政報告》時曾說:「我經常想,如果今天幼稚園的小朋友問:『首,我第時大個住邊度呀?

  6. 2018年9月9日 ·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今日(9日)舉行記者會,反對前行政長官振英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網媒「立場新聞」採取的法律行動,及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發出律師信,要求收回UGL事件的評論。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教授陳清僑表示,評論者、揭露黑幕者及傳媒工作者均有責任真誠及敢於向權力說真話,惟強烈擔憂前行政長官振英所作破壞性的法律訴訟,對開放社會構成非常大危險,恐成打壓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

  7. 2018年5月18日 · 港聞. 政情. 【UGL案】張達明振英涉潛在利益衝突 促公開董事會主席信件. 撰文:李偉欣. 出版: 2018-05-18 12:56 更新:2018-09-11 22:40. 民主黨早前發起眾籌「天下為公」計劃,追查前振英涉收受UGL公司5000萬元事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該計劃訪問時表示,過往稱這是一個慣常的商業安排,但他認為並非只是一般的「不挖角不競爭」協議,而是「協助收購」的協議,認為倘要釋疑,振英應公開董事會主席的信件,以及自己有否作利益申報。 民主黨早前發起「天下為公」計劃,追查振英UGL案件。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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