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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驗樓計劃」已於2012年6月30日實施,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藉以解決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例的要求,市區重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於2012年8月推出「強制驗樓資助計劃」,以配合「強制驗樓計劃」的推行,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首次驗樓費用資助。 自2018年7月9日起,市建局已全面負責處理有關計劃的所有新申請,包括香港房屋協會原先服務的地區,進一步擴展市建局「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服務範圍,覆蓋全港。 參加資格. 1. 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用樓宇(包括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方式持有)或綜合用途(商住用途)樓宇,但不包括樓高3層或以下的住用樓宇或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或單一業權的樓宇。

  2.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3. 合資格樓宇可同時申請「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及/或「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資助,讓樓宇內非自住業主獲得相關資助。 自住業主在獲批上文 (a) 資助後,該自住單位於是次工程不會再獲上述兩項支援計劃的資助。

  4. 市區重建局推行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是為大廈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援的一站式服務。 在綜合計劃下,業主只須填妥該計劃的 一套申請表格 ,便能作出多項申請,以便進行樓宇及窗戶的修葺工程。

  5.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為宇進行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 檢驗範圍包括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

  6.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遵行強制驗樓計劃,政府推出一項「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財政支援。 該資助計劃的重點是: 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的單位業主在收到政府發出的強制驗樓預先知會函件或法定通知,即可申請此項強制驗樓資助。 此外,該住宇單位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 平均 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87,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143,000元。 但是,若有關的樓宇由單一業主擁有全部業權,則不能受惠於此項資助計劃。 是否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管理委員會須通過決議申請強制驗樓資助,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7.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例的要求,房協聯同市建局推出「強制驗樓資助計劃」,於2012年10月起接受申請,向合資格業主提供財政支援。 如欲查詢「強制驗樓資助計劃」詳情或有關2018年7月9日或之後的申請,請致電熱線 (852) 3188 1188 向市建局查詢或瀏覽 市建局網頁 (http://www.ura.org.hk)。 香港房屋協會是一個非官方機構,目的是為香港市民提供房屋及相關的服務。 房協致力解決住屋問題和不斷創新,以達到世界水平,並在質素、物值及管理方面佔領導地位,並以「顧客為本」、「優質為尚」、「人才為基」及「資源為用」為信念,實踐企業原則。

  8. 2024年1月7日 · 市建局表示,將於今年4月1日起,結束「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及「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三項計劃,並已預留足夠時間 ...

  9. 市區重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在2012年8月推出「強制驗樓資助計劃」,以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定要求,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首次驗樓費用資助。 申請資格包括參加強制驗樓計劃的市區樓宇的住用單位 (包括沙田、葵青、荃灣)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港幣$162,000,而新界的住用單位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港幣$124,000。 沒有遵行強制驗樓的業主可被檢控。 如沒有遵行強制驗樓會有甚麼後果? 沒有遵行強制驗樓的業主如沒有合理辯解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港幣最高5萬元及監禁1年。 2021年6月就有一名業主因沒有有遵從強制驗樓法定通知而被檢控,最終被判罰款約3萬港元。

  10. 在發出法定通知的6個月前,屋宇署會向被選定為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提示業主作出準備及安排所需的訂明檢驗和訂明修葺工程。 2. 在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的6個月後,屋宇署會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對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檢驗後認為有需要,則要進行訂明修葺工程。 在發出法定通知後,有關樓宇名單會上載到屋宇署網站。 3. 樓宇業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有關樓宇的共同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簡稱「法團」))如接獲根據強制驗樓計劃送達的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4. 除非獲得有關附屬法例的相關條文豁免,否則註冊檢驗人員,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以確定該樓宇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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