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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對沖機制. 按照香港的《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57章),當僱員有權依其服務年資獲得僱主須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時,僱主可在僱員的 強積金 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份及其累算權益,以抵銷應向僱員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遣散費/長期服務的這些上限將維持不變。 * 日薪或件薪僱員服務滿一年可得終止僱傭合約前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以22,500元的三分之二為上限。 僱員亦可選擇以終止僱傭合約前12個 ...

  3. 在現行的「強積金對沖機制下,僱主如因裁員或結業,須向僱員作出遣散費或長期服務補償時,是可以從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之中,提取款項,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這筆數。所謂「累算權益」,是僱主每月將僱員入息的5%,或HK$1,500「封頂」上限,放入強積金帳戶後,連本金及投資回報 ...

  4. 2022年6月17日 ·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當局形容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預計取消「對沖」安排2025年實施。 當局指,修訂條例旨在取消使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的安排。僱主 ...

  5. 2021年10月10日 · 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 長期服務抵銷(「對沖」) 2021年10月10日 前言 就取消「對沖」的政府方案,在2018年10月10日的《施政報告》中已作交代,由於當年的《施政報告》十分之長,所以行政長官在10月10日的立法會上沒有讀出整篇《施政報告 ...

  6. 怎樣計算強積金對沖?上屆行政會議在6月底通過了由政府提出的取消強積金對沖的 「劃線」方案。方案將會定出一個生效日期,在此生效日期後 的長期服務及遣散費一次過取消對沖,並為方案設10年過 渡期,期間政府出79億元補貼僱主。

  7. 強積金對沖機制. 按照香港的《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57章),當僱員有權依其服務年資獲得僱主須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時,僱主可在僱員的 強積金 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份及其累算權益,以抵銷應向僱員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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