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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0月24日 · 整合強積金賬戶固然重要不過隨著投資市場環境的轉變不斷加快想確保退休儲備不被通脹拋離最直接做法自然是為儲備增值為此政府於2019年推出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鼓勵打工仔在原有的強制性供款外作額外供款並提供扣稅優惠推動大家為未來退休作更好準備目前,「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連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QDAP的稅務扣除總額上限為每年60,000港元³,儲蓄投資之餘兼可扣稅對打工仔來說絕對是一舉兩得。 現時,坊間有不少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計劃可供打工仔選擇。 大家選擇時除需留意可供揀選的基金是否切合個人需要外,也要留意計劃的基金轉換以至供款安排是否靈活方便。

  2. 2021年10月6日 ·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歡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日發表2021年施政報告有關進一步加強強積金退休保障功能的措施和建議包括全力推行積金易平台項目落實為低收入僱員代供強積金在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以及進一步 ...

  3. 2020年10月4日 ·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今日4日於網上發文指強積金制度今年將會踏入20周年強積金制度的總資產已經由首兩年多不足$6,000萬升至今時今日超過$1萬億正好說明退休制度需要長達三四十年才發展成熟

  4. 2021年10月15日 ·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對於强積金和年金的銜接方法將强積金轉成年金只是其中一種方法但認爲强制實施上述建議並不合理因香港人不會接受沒有選項但不排除隨著社會對年金看法改變會再有研究空間他透露自己退休後定會購買年金預計投放約300萬元另外當局將研究增加外傭指定檢疫設施和酒店單位以及制定部分行業工時指引。 有指當局研究强制市民將強積金轉成年金,羅致光今(15日)在電台節目中澄清,相關說法只是錯覺,強調當時的說法是,年金制度已推行3年,考慮如何與強積金銜接,包括鼓勵更多人購買、自動轉換但不喜歡可以取回,以及或強制轉為年金。 他補充,部分報道標題只是提及強制,便令社會產生政府考慮強制市民轉換的錯覺。

  5. 2017年1月18日 · (經濟日報記者攝)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內容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但不設追溯期政府會在實施期開始的10年間補貼僱主過渡同時調低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的工資比例6月前敲定政府方案67歲的霍女士認為強積金不能幫助市民維持退休及養老生活政府取消雖屬好事但對沒有追溯期感失望。 (經濟日報記者攝) 霍女士從事外判清潔工作14年,2年多前因病退休,原可取回6萬元,惟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金與強積金對沖後,只剩5萬多元。 她對金額如何計算感不明不白,「本身想靠強積金幫補生計,想不到14年工作最終只剩5萬元,退休2年內基本都已花光。 」她說,若可追回失去的一萬多元,相信可繼續應付其他醫療開支等,她目前靠長者生活津貼維持生計,而早前申請綜援本月已獲批、亦獲分配公屋。

  6. 2021年2月28日 ·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網誌表示強積金是適合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由於香港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財政穩健尤其重要強積金制度屬於具足額資金的界定供款計劃不會出現因計劃資產不足而須由政府僱主或僱員補貼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更不會因為人口老化而加重了年輕供款人的負擔他指出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積金可投資於不同的市場和資產讓計劃成員因應自己人生階段及個人所需作不同選擇。 打工仔的強積金投資可以「自己話事」,在扣除行政費用後,最終投資回報全歸自己所有,不會受政府的財政及其他社會狀況影響。 對於坊間對強積金收費及回報的爭議,黃友嘉指,除了預設投資策略和強積金保守基金設有收費規定外,積金局沒有規管收費的功能,但局方致力提高收費透明度,促進競爭。

  7. 2022年2月11日 · 勞工處發言人指取消對沖安排有助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也可鞏固強積金作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一根重要支柱的功能政府指取消對沖安排將由指定日期起生效轉制日)。 在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以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遣散費或長服金。 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及其累算權益,以及歸因於僱員服務年數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轉制前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不具追溯力 轉制日前已受僱可繼續「對沖」 港府強調,條例草案建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 因此,若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當中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及之後作出的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