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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 · 整合強積金賬戶固然重要,不過隨著投資市場環境的轉變不斷加快,想確保退休儲備不被通脹拋離,最直接做法自然是為儲備增值! 為此,政府於2019年推出「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鼓勵打工仔在原有的強制性供款外作額外供款,並提供扣稅優惠推動大家為未來退休作更好準備。 目前,「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連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QDAP)的稅務扣除總額上限為每年60,000港元³,儲蓄投資之餘兼可扣稅,對打工仔來說絕對是一舉兩得。 現時,坊間有不少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計劃可供打工仔選擇。 大家選擇時除需留意可供揀選的基金是否切合個人需要外,也要留意計劃的基金轉換以至供款安排是否靈活方便。
2021年10月6日 ·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歡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日)發表《2021年施政報告》有關進一步加強強積金退休保障功能的措施和建議,包括全力推行積金易平台項目、落實為低收入僱員代供強積金、在下一個立法年度修例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以及進一步 ...
2020年10月4日 ·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今日(4日)於網上發文指,強積金制度今年將會踏入20周年,強積金制度的總資產已經由首兩年多不足$6,000萬,升至今時今日超過$1萬億,正好說明退休制度需要長達三、四十年才發展成熟。強
2021年10月15日 ·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對於强積金和年金的銜接方法,將强積金轉成年金只是其中一種方法,但認爲强制實施上述建議並不合理,因香港人不會接受沒有選項,但不排除隨著社會對年金看法改變,會再有研究空間。 他透露,自己退休後定會購買年金,預計投放約300萬元。 另外,當局將研究增加外傭指定檢疫設施和酒店單位,以及制定部分行業工時指引。 有指當局研究强制市民將強積金轉成年金,羅致光今(15日)在電台節目中澄清,相關說法只是錯覺,強調當時的說法是,年金制度已推行3年,考慮如何與強積金銜接,包括鼓勵更多人購買、自動轉換但不喜歡可以取回,以及或強制轉為年金。 他補充,部分報道標題只是提及強制,便令社會產生政府考慮強制市民轉換的錯覺。
2017年1月18日 · (經濟日報記者攝)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內容,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但不設追溯期,政府會在實施期開始的10年間,補貼僱主過渡,同時調低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的工資比例,6月前敲定政府方案。 67歲的霍女士認為,強積金不能幫助市民維持退休及養老生活,政府取消雖屬好事,但對沒有追溯期感失望。 (經濟日報記者攝) 霍女士從事外判清潔工作14年,2年多前因病退休,原可取回6萬元,惟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金與強積金對沖後,只剩5萬多元。 她對金額如何計算感不明不白,「本身想靠強積金幫補生計,想不到14年工作最終只剩5萬元,退休2年內基本都已花光。 」她說,若可追回失去的一萬多元,相信可繼續應付其他醫療開支等,她目前靠長者生活津貼維持生計,而早前申請綜援本月已獲批、亦獲分配公屋。
2021年2月28日 · 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在網誌表示,強積金是適合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由於香港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財政穩健尤其重要。 強積金制度屬於具足額資金的界定供款計劃,不會出現因計劃資產不足而須由政府、僱主或僱員補貼,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更不會因為人口老化而加重了年輕供款人的負擔。 他指出,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積金可投資於不同的市場和資產,讓計劃成員因應自己人生階段及個人所需作不同選擇。 打工仔的強積金投資可以「自己話事」,在扣除行政費用後,最終投資回報全歸自己所有,不會受政府的財政及其他社會狀況影響。 對於坊間對強積金收費及回報的爭議,黃友嘉指,除了預設投資策略和強積金保守基金設有收費規定外,積金局沒有規管收費的功能,但局方致力提高收費透明度,促進競爭。
2022年2月11日 · 勞工處發言人指,取消「對沖」安排有助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也可鞏固強積金作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一根重要支柱的功能。 政府指,取消「對沖」安排將由指定日期起生效(轉制日)。 在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以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遣散費或長服金。 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及其累算權益,以及歸因於僱員服務年數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轉制前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不具追溯力 轉制日前已受僱可繼續「對沖」 港府強調,條例草案建議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 因此,若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當中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及之後作出的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