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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 · 對打工仔與企業而言,工作當然可分全職、兼職、短期工、臨時工及散工等形式,但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所指,其實法例是沒有這些類別的分野的。 即是說,凡是按「連續性合約」規定而受僱的人士,無論是任何職位及工作時數,均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長期服務金、產假及遺散費等應有的待遇。 勞工處就臨時工、兼職及替工等形式受僱人士給予的指引: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 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所有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更可享有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的權益。
2020年2月24日 · 撰文:梁啟敏. 出版: 2020-02-24 17:45 更新:2020-02-24 18:05. 因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武漢肺炎疫情持續,不少餐廳、零售店舖及酒店等行業出現結業及裁員情況。. 如不幸被解僱,根據《僱員條例》,打工仔是有機會獲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想知道自己是否 ...
2017年5月22日 · 如何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工資)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2018年5月17日 · 香港企業的出糧時間多在月尾或之後一個月的7號,以月尾出糧的狀況來說,假如僱主在下一個月的8號或打後日子才出糧,其實已屬違法,僱員有權就此向勞工處求助。 如一直都未能解決問題,僱員更可選擇告上法庭。 若公司至敗訴後仍一直拖糧,僱員更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由執達主任作出執行。 不過,即使僱員在法庭獲勝訴,亦有公司會非常無賴,實行拖字訣。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即使僱員獲勝訴後,有些公司仍堅稱他們有營運問題,沒有能力償還,事主都只能等到公司願意賠償才能追討欠薪。 如果屬炒散、freelance形式工作人士未必有合約在手,陸偉雄指,他們有沒有簽合約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可以證明閣下曾為該公司工作,例如保留雙方以書面、Email或短訊形式的合作協議等。
勞工法例特輯:拆解僱傭條例 認清病假補假、辭職、工傷魔鬼細節. 勞工法例竅妙多,簽約時要諗清楚!. 病假、補假、銀行假、勞工假,本身已經夠晒複雜,加埋欠薪、遣散、工傷、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嘩!. 真係聽見都頭痛,作為一個日做夜做嘅 ...
2018年12月5日 · 謝先生今年51歲,從事物流業散工十多年,他近日向本報求助,指於今年9月17日到位於將軍澳的惠康倉庫上班,在搬運貨物時不慎失足跌倒,導致左腳骨折。. 他指當日受聘的公司為宏輝物流有限公司,事後他向肇事公司追討工傷賠償,公司卻否認他為 ...
2020年2月24日 · 以日薪或件薪出糧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 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同樣地,日薪或件薪出糧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上限亦是$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 假設,有日薪出糧僱員在公司工作2年後被解僱,他在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出了薪金最高的18天工資,每天為$1,000,即他的遣散費會是: $1,000 × 18天 × 2年 = $36,000. 此外,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