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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志健中槍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實彈 擊中的一宗事件,為香港1997年 主權移交 後警察以實彈擊中示威者的首例 [1] 。 曾志健在參與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 在與其他示威者以金屬管攻擊落單警員期間被開槍擊中左胸 [2] [3] [4] [5] ,後來曾志健被控一項參與 暴動 罪及兩項襲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 香港理工大學 博士生 邱宏達 亦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 [6] 。 事後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區域法院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被控暴動、潛逃等罪名被判監禁3年11個月。 而博士生 邱宏達 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監禁1年。

  2. 2020年12月22日 · 去年10月1日荃灣警民衝突開槍事件. + 12. 赴美領館尋庇護被要求離開 感到遭出賣曾志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稱絕不自投羅網」,寧願活在拘捕令下逃亡。 他指雖然人身自由受限,但已與其他「同道」帶着面對死亡的心理準備,「繼續為自由發聲」,但未有透露身處何地。 他又透露,今年10月他與幾名示威者及前「學生動源」鍾翰林,打算一同進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惟早到10分鐘的鍾翰林迅速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餘4人擾攘半晝最終成功進入領館。 曾志健透過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發聲明,證實「流亡」。 (Friends of Hong Kong Facebook) 他指美方一度稱會收留他們,但在眾人成功抵達領館後,美方卻以「無法幫忙」為由敷衍及要他們離開。

  3. 2023年9月28日 · 2019年荃灣示威現場遭執法人員開槍擊中左胸的青年曾志健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件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去年7月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亦因涉嫌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同被拘捕5人事後被刑事檢控其中被告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包括曾志健 在內的4人今28日亦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相關控罪。 法官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今日認罪的被告包括曾志健(現年22歲)、王愷銘(23歲)及黃竣賢(17歲),3人均報稱無業;35歲被告葉豪,則報稱是倉庫管理員。 4人承認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之司法管轄權。

  4. 2023年10月18日 · 粵. 2019年国庆荃湾暴动中枪学生曾志健后来弃保潜逃承认暴动意图妨疑司法公正等三项控罪判囚47个月案发在2019年10月1日曾志健承认在荃湾海坝街大河道和鲎地坊一带参与暴动及袭击警署警长曾家辉期间被警察开枪射中左胸受伤曾志健审讯期间获准保释但之后与另外三人弃保潜逃。 四人先后在多个单位藏匿,去年7月在北潭涌落网,当时他们打算,从西贡黄石码头循水路去台湾。 暂委法官严舜仪指,暴动有计划在国庆日发起,曾志健手持自制盾牌和金属棒,对警员穷追不舍及施袭,面对警署警长擎枪警告,仍棒打对方,案情严重,性质恶劣,自备盾牌和金属棒等,显示他有备而来,恃人多势众,公然袭警,破坏社会安宁。

  5. 2021年10月15日 · 案發時18歲的中五男學生健仔曾志健遭警員以實彈射傷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 「佢中咗槍呀! 救佢呀! 」邱宏達上前欲救人隨即遭防暴警員撲倒制服兩人事後同被起訴暴動罪惟早前辯方經與律政司協商後控方同意可透過交替控罪形式容許邱宏達承認刑責較輕的非法集結罪。...

  6. 2023年9月28日 · 2019年國慶日於荃灣遭警員槍擊受傷男生曾志健涉暴動等罪與另外3名人士棄保潛逃擬乘船逃至台灣時於北潭涌被警方拘捕協助3人匿藏的34歲倉務員同晚被捕曾今2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襲警共兩罪曾另與倉務員及另外2男承認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情指曾於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安排下匿藏在荃灣及葵涌等單位曾於警誡下稱匿藏時曾被頻道成員要求拍片段籌款否則不會安排他離港 ,以及曾被密封紙箱秘密轉移匿藏地點。 另兩名匿藏人士則在警誡下稱曾支付20萬元及35萬元予頻道。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港女自少間歇性暈倒曾以為患癲癇 懷孕求醫終證患隱性心臟病. 兩案均為區域法院案件,今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7. 2024年1月28日 · 曾志健中枪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实弹 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 主权移交 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 [1] 。 曾志健在参与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 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管攻击落单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 [2] [3] [4] [5] ,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 暴动 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 香港理工大学 博士生 邱宏达 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 [6] 。 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于西贡潜逃时被捕,被控暴动、潜逃等罪名被判监禁3年11个月。 而博士生 邱宏达 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

  8. 2022年7月14日 · 港聞. 突發. 2019年反修例期間於荃灣中槍 曾志健昨被重案組拘捕 周四上庭. 撰文:凌逸德. 出版: 2022-07-14 00:41 更新:2022-07-14 19:10. 545. 於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事件期間被警察於荃灣街頭開槍擊中左胸的健仔曾志健據報昨日13日星期三被警方新界南重案組拘捕並將於今日14日稍後提堂。 健仔遭實彈擊中後,經治理已康復,並遭警方以「襲警」及「暴動」等罪名拘捕及起訴。 至2020年12月,健仔未有出庭應訊,遭到法庭發出拘捕令。 當時有傳健仔已離開香港。 然而,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曾志健的案件排期至今天(14日),於區域法院下午再訊,程序為「依令緝捕歸案」(Re-arrested on Warrant)。

  9. 2023年9月28日 ·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曾志健2019年十一在荃灣衝突中被警員開槍射傷事後被控暴動及襲警罪他之後棄保潛逃但重新被捕周四28日在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及襲警罪另與2名當日一同潛逃的人士及協助他們匿藏的男子再承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法官把兩案一併並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柙候判。...

  10. 2022年11月30日 · 現年21歲被告曾志健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後曾在2020年12月22日未有如期出席法庭聆訊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聲稱他正在流亡曾志健於今年7月在港落網法庭昨日充公他原本交出的保釋金辯方沒有反對同案被告邱宏達早前已承認屬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一年並已於今年6月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DCCC 485/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21130-1130_00176_225/申暫緩答辯獲批--曾志健案明年2‧7再訊.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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