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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蔭權涉貪案 起源於 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 前後, 香港傳媒 鋪天蓋地針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二任 行政長官 曾蔭權 報道其涉嫌 官商勾結 的指控文章。 事源於2012年2月20日, 東方日報 記者 發現曾氏伉儷出席 澳門 新濠天地 勵盈會的 春茗 ,同場包括 華人置業集團 董事會主席 劉鑾雄 等,曾氏一行人於中途離場,留下一張吉桌。 及後東方日報 頭條 ,報稱曾氏與澳門人士有來往,及乘坐豪華 遊艇 Cross Harbour號,而艇主是 西區海底隧道 股東 張松橋 。

  2.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案曾蔭權終極上訴得直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獲撤銷毋須重審. 曾蔭權 上訴 終審法院.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 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曾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

  3. 2015年10月6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昨 (5日)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兩項最高可被判入獄7年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旋即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是有史以來被刑事起訴最高級官員昨早傳出曾蔭權被廉署拘捕的消息大批傳媒隨即於北角廉署總部門外守候直至11時許一輛七人車於廉署逗留數分鐘後駛離廉署即表示曾蔭權獲准保釋即日下午約1時50分曾蔭權乘坐同一輛七人車由4名G4保鑣及妻子陪同抵達東區法院提堂。 TOPick 整理了是次曾蔭權案件的5件事: 1. 曾蔭權被控以甚麼罪名?

  4. 曾蔭權在任內兩次提出政改方案第一次在2005年12月遭到泛民否決第二次在中央出香港普選時間表後在2009年11月後再度提出由於社民連和公民黨在2010年5月發動五區公投運動」,造成泛民政黨之間關係正式分裂因而促成中聯辦和民主黨在6月中

  5. 2017年2月16日 · (李澤彤攝)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這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檢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根據法例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控罪詳情如下控罪一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被告曾蔭權被指於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底期間作為香港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一個三層住宅物業的豪華裝修從而在兩次行會會議中原則上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碼廣播有限公司);另他亦同時批准李國章成為雄濤的董事兼主席。 控罪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6.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其一直否認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罪經上訴二審判囚12個月2019年初刑滿出獄終審法院合議庭五名法官星期三6月26日一致裁定其三審勝訴據香港媒體報道曾蔭權與夫人鮑笑薇正與親朋外遊並未到法院領取判決書曾蔭權透過書面聲明說七年纏訟結束心內充滿感恩。...

  7. 2019年6月26日 · 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上月再向終審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今日26日頒下判詞裁定曾蔭權就終極上訴得直定罪撤銷並毋須重審本案據了解曾蔭權目前與家人身在外地渡假故未有到庭領取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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