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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8日 · 其中黎智英、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就判刑提上訴,均被駁回。但由於組織的控罪上訴得直,相關刑期亦被撤銷,他們的判刑由原本判囚8至18個月,減至5至12個月。至於餘下3人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在原審時獲緩刑,未就刑期提出上訴。

  2. 2021年4月16日 · 黎智英被判入獄12個月,李柱銘則被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向《橙新聞》指出,同一件案件及類似情況下,卻有部分涉事者獲緩刑不用坐監,判決不公亦解釋不到,建議律政司作出上訴。

  3. 4月16日,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 [39]。 其後李柱銘連同6名同案被告提出上訴,在2022年11月28日於高院處理許可申請。 [40] 上訴庭 最終於2023年8月14日頒下判詞,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則全數駁回。

  4. 29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九人涉參與前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九人被裁定罪成,今天(16日)判刑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早前獲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82歲的李柱銘縱橫法律界及政壇數十載,曾出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 ...

  5. 4月16日,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 [39]。 其後李柱銘連同6名同案被告提出上訴,在2022年11月28日於高院處理許可申請。 [40] 上訴庭 最終於2023年8月14日頒下判詞,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則全數駁回。

  6. 2023年8月14日 · 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卓人、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判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其中7人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上訴庭3名法官今(14日)早頒判辭,批准「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定罪上訴,撤銷該定罪及其判刑;「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