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醉駕無罪 相關
廣告24小時提供價格相宜法律服務 ,為你提供忠誠可靠、價格優惠的服務。 強大法律團隊,立即致電查詢
搜尋結果
2021年11月4日 · 161. 藝人楊明去年疑因酒醉下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他原本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聞裁判官要他還柙候判時突推翻認罪,最終又再認同樣罪名,案件今 (4日)在東區法院判刑。 楊早前求情稱當時駕駛流量不多,事件中無人受傷,且願意就造成損失作全數賠償,望法庭能判非囚禁式刑罰。 裁判官判楊明即時入獄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楊明聞判平靜,並即申請保釋獲准。 官指案情可見楊當時嚴重受酒精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稱,即使沒有楊當時的酒精濃度數據,但縱觀案情可推斷出,楊嚴重地受酒精影響,神智不清,沒有能力控制車輛,楊容許自己攝取大量酒精後駕駛,屬極不小心的行為。 雖然楊稱案發後失去工作機會,損失達一百萬元,但裁判官認為是他咎由自取、自招惡果。
2022年9月22日 · 藝人楊明2020年疑酒醉下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雖然他就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不成立,但裁判官指他明顯嚴重受酒精影響,罔顧他人安全,就他的不小心駕駛罪,判楊入獄18天。 楊認為刑期過重提出上訴,高院今 (22日)處理他的申請,代表楊的律師陳詞時指,裁判官不應考慮被告罪名以外的事,又稱:人誰無過,法庭有時作寛大處理也非壞事,惟控方卻質疑為何裁判官不能考慮楊當時酒醉這因素,又指審訊的公平性不只是偏向辯方,對控方亦要公平,裁判官了解到案件的來龍去脈,怎能視而不見。 高院法官陳仲衡稱需時考慮,押後至12月22月裁決。 准以10萬元保釋. 上訴人林明樂(39歲,楊明的原名)於2020年8月1日於馬己仙峽道發生的交通意外而被控,楊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等3罪名。
2021年11月4日 · 法官指出好肯定案發時楊明是嚴重地受到酒精影響而發生交通意外,他智力正常,有駕駛執照,所以絕對有其他原因導致他當時控制不到車輛。 他強調楊明毫無疑問在案發時嚴重受到酒精影響,神智不清,導致行為不受控,在此情況駕駛是極之不小心的行為,根本不適合駕駛,沒有人命傷亡純屬僥倖。 法官以酒後駕駛的刑罰以及參考相關案例去決定判刑,指出法庭要嚴肅對待酒後駕駛的行為,給予阻嚇性的刑罰。 法官指出楊明案發時的行為極之危險,他失去控制車輛,運用理智的能力。 法官認為以一個月的監禁為起點是合適的,緩刑及社會服務令均不適合。
其他人也問了
楊明是誰?
楊明為何被判刑?
楊明為何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
2021年8月31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楊明撞壆案 控方指控罪要懲罰醉駕人士 若不清醒可免責有違原則. 撰文:劉安琪. 出版: 2021-08-31 13:46 更新:2021-10-21 12:03. 81. 藝人楊明去年疑因酒醉下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裁判官雖裁定他未能提供呼氣樣本罪不成立,但就楊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卻要楊先還柙索取報告,楊即要求撤回他早前的認罪決定。 律政司就此感不滿要求覆核,指裁判官不應批准楊撤銷認罪的申請,又稱本案控罪是要懲罰酒後駕駛,若有被告稱不清醒就可以拒絕提交樣本,會與條例的定立原意背道而馳。 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0月21日裁決,楊可繼續保釋外出。 官稱還柙即求更改認罪決定.
2020年8月8日 · 79. 藝人楊明今(6日)凌晨在山頂涉醉駕撞車,警員到場時楊明滿身酒氣,需由兩名警員攙扶上救護車。 其後楊明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有執業大律師認為,現實中的確有人拒絕「吹波波」或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令警方無法量度酒精超標程度有多嚴重,法庭亦無法根據客觀基礎判刑。 惟法例上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處理相關情況,杜絕法律漏洞,而且刑罰不比「醉酒駕駛」為輕。 楊明送院時爛醉如泥,需由2名警員左右攙扶。 (陳永武攝) 陸偉雄大律師解釋,如司機願意提供呼氣、血液或尿液樣本作調查之用,警方便能客觀量度樣本中的酒精比例,法庭亦有客觀基礎,按不同的超標結果,判處相應刑罰。 惟司機不提供任何樣本,法庭便無客觀基礎判刑,亦無法得知司機酒精超標程度有多嚴重。
2022年12月22日 · 373. 藝人楊明前年駕車在山頂馬己仙峽道越過雙白線後撞壆。 他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罪,被判囚18天和停牌兩年。 他早前就判刑提上訴,其代表律師指案中沒有證據楊曾飲酒,又說「人誰無過」,希望法庭能再給楊機會,控方卻指楊當日情況似「無人駕駛」。 法官陳仲衡今 (22日)宣讀裁決駁回楊的上訴,維持原判,楊須即時入獄18天。 陳官在判辭指,案中不小心駕駛罪的證據鐵證如山,楊的反覆認罪答辯顯示他的悔意只是一般。 陳官又指,原審裁判官判楊監禁18天和停牌兩年,並無原則性犯錯,判刑亦非明顯過重。 楊將在獄中渡過3個節日. 楊在得知結果後,表現平靜,適逢今天是冬至,連同聖誕及元旦,楊均要在獄中渡過。 除女友莊思明外,莊思明胞姐莊鍶敏今亦有到庭。 兩人在得知結果後,亦表現平靜。
2021年11月4日 · 楊明(原名林明樂)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今日下午2:30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 他與女友莊思明十指緊扣抵達法庭。 楊明去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 早前他已承認了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 楊明有向傳媒打招呼。 (葉志明攝) 裁判官考慮完辯方律師的陳詞以及求情後,判18天監禁停牌2年罰款3千,女友莊思明聞訊後哭成淚人,不過楊明決定保釋上訴,暫時不用入獄。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楊明不小心駕駛罪成獲判監准保釋上訴 官斥嚴重醉駕自招惡果. 楊明入行22年負面新聞多 曾涉刑毀、襲擊、醉駕等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