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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區重建局港人首次置業首置項目煥然懿居 第三座現正 接受申請 ,項目的售樓處及示範單位亦同步開放予公眾參觀。 直到目前為止,售樓處及示範單位已錄得逾2,000人次參觀。 另外,市建局為項目專門設立的查詢熱線,自開放以來,共收到超過270個電話查詢,當中逾七成,是詢問關於申請資格問題。 其他的查詢,主要涉及項目詳情、參觀示範單位的安排和申請辦法等。 市建局提醒申請人士,在填寫申請表前須先詳閱「首置」項目的「 申請須知 」,以了解「首置」單位的申請辦法、入息及資產要求等。 然而,我們理解申請者從未置業,亦對「 申請須知 」的內容未必有全面理解,為此,我們歸納了市民就「首置」項目的一些查詢,作相關扼要說明。 1.

  2. 2023年9月27日 · 煥然懿居 第三座 - 市區重建局 URA - 港人首次置業計劃. Starter Homes Project for Hong Kong Residents Latest News Sales Videos Virtual Tour Sales Brochure Price List Information on Sales Arrangements Register of Transactions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Aerial Photograph. Vendor. Name of the street and the street number: 2 Hok Yuen Street ^ | District: Hung Hom.

  3. 2023年10月16日 · 煥然懿居 第三座售樓處共有三間示範單位圖為經改動的一房示範單位。 市建局. 暫時超額申請約7.7倍. 市建局日前公布,40歲或以下的青年申請者佔申請總數近9成,其中約7成是一人申請;其餘為家庭申請者,並以二人家庭為主。 市建局提醒申請人士,在填寫申請表前須先詳閱「首置」項目的「 申請須知 」,以了解「首置」單位的申請辦法、入息及資產要求等。 即睇9大申請須知 . Q1:早年曾置業,但已將單位出售,目前無持有住宅物業,是否合資格申請「煥然懿居第三座」首置單位? 港人首次置業(「首置」)項目的申請人及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均必須從未在香港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住宅物業。 故此,若市民曾經持有住宅物業,即使已經將物業出售,亦不符合資格。

  4. 2023年9月27日 · 是次接受申請的煥然懿居 第三座」,為位於紅磡春田街崇志街的重建項目共提供260伙當中包括: 125個一房單位. 108個兩房單位. 27個三房單位. 單位實用面積由約303至600平方呎不等,項目亦配備18個住宅車位及會所等設施。 市建局 聘請獨立測量師為煥然懿居評估單位的市價後決定以評估市價的七八折22折扣率釐定「 煥然懿居 第三座」260個首置單位的售價。 折扣後單位的售價介乎港幣408.2萬元至964.2萬元,實用面積折扣呎價則介乎港幣12,885元至16,499元。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 將為「 煥然懿居 第三座」首置單位提供按揭保險,讓買家申請敍造最高至九成按揭的貸款。

  5. 2023年9月27日 · 港人首置盤煥然懿居第三座是市建局位於紅磡春田街崇志街的重建項目它將與早前落成的第一及第二座銜接形成一個小社區。 第三座提供125個一房、108個兩房及27個三房共260個「首置」單位,實用面積由約303平方呎至600平方呎,並配備18個住宅車位及會所等設施。 市建局早前聘請獨立測量師評估市價,並考慮了近期的樓市情況、第一和第二座「首置」單位當年的售價、申請人士的負擔能力,以及市建局的財務狀況,以「評估市價」的78折,釐定260個「首置」單位售價,有關的折扣率和售價已獲得政府批准。 折扣後單位的售價介乎港幣408萬2千元至964萬2千元,實用面積折扣呎價介乎港幣12,885元至16,499元。

  6. 2023年10月2日 · 煥然懿居第三座位於紅磡鶴園街2號在港鐵土瓜灣何文田及黃埔三個站之間從煥然懿居第三座步行至土瓜灣或黃埔需時約11分鐘步行至土瓜灣則需時約13分鐘部分高層單位更享有海景包括土瓜灣避風塘及啟德郵輪碼頭。 交通方面,除了步行約10分鐘前往3個港鐵站,由於位處舊區,附近一帶有不少小巴及巴士線前往九龍及港島各區,但亦因舊區及鄰近紅隧,需留意有塞車的風險,而較低層居民亦恐怕會受馬路上人多車多的噪音滋擾。

  7. 2023年10月3日 · 紅磡煥然懿居第三座以市價78折推出260個單位售價由408.2萬至964.2萬呎價$12,885至$16,499其中半數單位為兩房至三房大間隔單位適合家庭客煥然懿居第三座申請資格. 年滿18歲. 香港永久性居民,須在香港居住滿7年. 申請者及所有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 2023 年 10 月 18 日)或之前及直至(及包括)簽署本項目住宅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在香港從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申請者及所有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均未曾亦並非正在享用任何政府或相關機構提供的房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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