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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 政府已撤銷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詳情請參閱有關 新聞公報 。 新聞公報. 政府調整五項防疫抗疫措施 (2022年12月13日) 政府公布醫學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在未符合「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期間的過渡安排 (2022年11月17日) 政府提醒市民和表列處所營運者留意社交距離措施實施細節 (2022年11月16日)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2022年9月27日) 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 (2022年9月16日) 政府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接種要求 (2022年9月8日) 有關「紅、黃碼」的實施安排 (2022年8月13日)
2022年4月19日 · 為便利康復人士使用「疫苗通行證」,康復人士即日起可通過2019冠狀病毒病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 www.evt.gov.hk )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 康復人士亦可選擇以「智方便」或最新版本的「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 經由上述網址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的人士需提供香港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簽發日期及出院或陽性檢測結果日期的月份以作身分認證。 至於只持有出生證明書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的人士則需提供出生證明書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出生日期及出院或陽性檢測結果日期的月份。 衞生署由今日開始發出的隔離令上亦會附有「康復紀錄二維碼」。
2022年4月1日 · 新冠病毒第五波感染人數回落,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科學委員會日前就未接種疫苗、已接種一針/兩針疫苗、免疫力弱人士及安老院舍院友在確診後的接種疫苗安排發出指引,申明已接種兩針的人士康復後毋須接種第三針。. 為了滿足「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
2022年1月27日 · 豁免證明書.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 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 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市民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接種疫苗,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 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便利市民,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醫生和私家醫生會分別透過醫管局的臨床醫療管理系統和政府的醫健通系統,為市民以電子方式簽發『豁免證明書』。 經上述電腦系統簽發的「豁免證明書」均提供印有加密二維碼的紙本。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已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加入儲存及展示「豁免證明書」的新功能。
2022年5月4日 · (1)五月五日或以後入境香港並須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在抵港時將於口岸(包括陸路及機場口岸)獲發強制檢疫的檢疫令以外,同時獲發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和「臨時疫苗通行證」。 (2)在五月五日前已入境香港並正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可於完成檢疫後到18間指定郵政局填寫申報表、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其檢疫令,以獲取「臨時疫苗通行證」。 (3)五月一日或以後從內地或澳門入境香港而無須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包括透過「回港易」、「來港易」計劃到港人士),可由五月五日起,到18間指定郵政局申報其入境資料以獲取「臨時疫苗通行證」。 申報人士須填寫申報表、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如顯示其抵港日期的「回港易」/「來港易」的入境健康申報二維碼或豁免檢疫人士獲發的醫學監察通知書等。
2022年2月24日 · 進入「被動查核」處所,進入人士無需主動向處所掌管人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 疫苗通行證實施日期. 第一階段: 2月24日至4月29日期間,12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進入指明處所。 第二階段: 4月30日起至6月29日期間,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人士的接種要求與第一階段相同。 第三階段:
2022年2月10日 · 2022年2月10日. 「疫苗通行證」於今日起率先在D類食肆推行,我們一如既往,在技術層面支持防疫抗疫工作。 我們已於1月底推出「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更新版本,加入了自動顯示電子疫苗接種紀錄,同時支援儲存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簡化展示二維碼流程。 希望透過不斷提升,將科技用得好用得準,加強香港控疫能力,早日擊退疫情,大家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經濟復常。 由於現時疫情嚴峻,在落實擴展「疫苗通行證」計劃的同時,我們同步加入新的科技方案,提供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供處所反掃針卡或豁免證明書二維碼,從而記錄到訪人士的資料,收實名記錄之效。 當處所出現感染個案時,有關資料可協助個案追蹤辦公室更快更精準找出密切接觸者或可能受感染人士,及早切斷病毒社區傳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