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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 政府已撤銷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詳情請參閱有關 新聞公報 。 新聞公報. 政府調整五項防疫抗疫措施 (2022年12月13日) 政府公布醫學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在未符合「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期間的過渡安排 (2022年11月17日) 政府提醒市民和表列處所營運者留意社交距離措施實施細節 (2022年11月16日)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2022年9月27日) 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 (2022年9月16日) 政府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接種要求 (2022年9月8日) 有關「紅、黃碼」的實施安排 (2022年8月13日)
2022年9月27日 ·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七日)提醒巿民,星期五(九月三十日)開始,「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降至五歲,十二歲或以上人士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五個月內接種第三劑,市民應盡快接種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已加入新功能,讓市民可同時儲存自身及同行人士(包括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十五歲或以下子女、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或殘疾人士等)的「疫苗通行證」。 由九月三十日起,五至十一歲兒童進入任何「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均須符合「疫苗通行證」下訂明的接種要求,即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三個月。
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下,除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入或身處任何指明處所,均必須隨身攜帶電子或紙本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並在執法人員進行隨機抽查或其他執法行動時按要求出示。 至於進入指明處所時是否需要出示「疫苗通行證」,將分為「主動查核」及「被動查核」兩類。 「被動查核」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及街市/市集;而其餘指明處所除酒店/賓館外則屬於「主動查核」處所。 所有進入「主動查核」處所的人士,須向處所掌管人主動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包括儲存在「安心出行」或透過「智方便」、「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的二維碼;或以紙本紀錄展示的二維碼。
2022年3月20日 · 屆時康復者可以出示符合接種要求的疫苗接種紀錄或有效的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需要掃描二維碼的處所。 在取得相關二維碼前,康復者可向處所掌管人出示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例如出院文件、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陽性核酸檢測短訊/電子/紙本紀錄、衞生署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訊/電子紀錄、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以及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康復紀錄。 單憑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並不能作為有效的康復紀錄,相關人士應經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向衞生署申報。 個別康復者如獲醫生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可於有效期內豁免於「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衞生署會發出指引,訂明醫生向康復者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前需參考相關證明文件。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檢測陽性人士須知. 來港人士安排. 病毒檢測.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分布 (世界衞生組織) (只有英文) 最新消息. 更多消息 ... 新聞短片. 新聞稿. 重要資訊: 精神健康小貼士 復課篇. 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快速抗原測試. 其他重要資訊. 同心抗疫:現有新冠疫苗仍高度有效 (2.6.2023) COVID-19 vaccine • Get the latest information from the CDC. 如有查詢,請以電子郵件聯絡我們: enquiry_chpweb@dh.gov.hk. 疫情概覽. 2019冠狀病毒病及流感速遞 ( 數據資料庫 ) 香港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數據. 疫情概覽資料庫.
2022年1月27日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疫苗氣泡正名為「疫苗通行證」,為配合2月24日起大幅增加該通行證適用範圍,「安心出行」更新版今日推出,香港法例第599F章表列處所涵蓋範圍即將擴大。 林鄭月娥下午會見傳媒講述最新防疫措施時說,本港抗疫出路在於提升新冠疫苗接種率,不論外間提倡抗疫路線圖或時間表,莫不建基於高接種率。 政府早前宣布2月24日起大幅度擴展疫苗氣泡,林鄭月娥表示,鑑於氣泡一詞會引起多個不同理解,政府現將其正名為「疫苗通行證」。 行政會議將通過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擴大表列處所範圍,涵蓋更多地方,讓當局限制公眾進入處所前須使用「疫苗通行證」。
2022年3月4日 · 政府會因應更新的接種安排,將「疫苗通行證」下適用於12至17歲組別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調整如下: (1)在第二階段期間(即四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九日),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六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一劑後已滿六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2)由第三階段開始(即六月三十日或之後),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未滿九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二劑後已滿九個月,則須接種第三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就其他年齡或適用人士組別,現行「疫苗通行證」下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將維持不變(見附表)。 而「疫苗通行證」涵蓋的指明處所亦將維持不變。 上述安排讓市民有充足時間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