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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址”是指專供會社及其會員長久或暫時使用的處所或其任何部分。 簡而言之,「會社合格證明書」 (行內簡稱:所牌)是指一群朋友 (會員),需要一個能提供吃喝玩樂的地方,所以申請時需要向當局遞交會員名單,基於不對外開放的原因,因此所有門口都會貼上「只招待會員」的標示,所以與普通向食環署申請食牌需要符合消防設備、衛生條件、通風等申請要求上民政事務處都較為闊鬆,而且費用亦稍為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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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有新開業的會社必須在開業前向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申領合格證明書。 合格證明書須每年續期。 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於證明書有效期屆滿前至少三個月申請。 有關申請合格證明書的詳情,請參閱 根據會社 (房產安全)條例 (第376章)申請合格證明書的一般指引 (PDF檔案)及 根據會社 (房產安全)條例 (第376章)會址合格證明書符合規定指引 (PDF檔案)。 有關申請住客會所合格證明書,請參閱根據 《會社 (房產安全)條例》 (第376章)申請住客會所合格證明書補充指引 (PDF檔案)。 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會址符合批約條款、大廈公契條款及其他香港法例。

    • 申請合格證明書
    • 申請辦法
    • 電子形式的申請

    所有新開業的會社必須在開業前向牌照事務監督申領合格證明書。合格證明書須每年續期。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於證明書有效期屆滿前至少三個月申請。 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會址符合批約條款、大厦公契條款及其他法例。 欲知詳情,請參閱 申請合格證明書的一般指引、會址合格證明書符合規定指引、模擬申請表格、模擬平面圖 及常見問題。

    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索取,並可從民政事務總署網頁 http://www.had.gov.hk/tc/other_information/forms.htm下載所需表格。申請書填妥後,請交回表格上所指定的地址。

    根據 << 電子交易條例 >> , 本署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開始接受電子形式的合格證明書新簽發 /續領 / 轉讓申請。電郵地址是 hadlaenq@had.gov.hk 在這裡 按一下可看到提交電子資訊的一般規格、方式及程序。

  3. 任何香港成立的法團或社團只要目的是為會員於提供社交埸所或康樂設施或提供服務不論有否牟利均需要申領會社牌照會所牌照的相關部門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民政事務署 - 機電工程署 - 地政總署 - 規劃署 - 屋宇署 - 消防處

  4. 簡而言之,「會社合格證明書」 (行內簡稱會所牌)是指一群朋友 (會員),需要一個能提供吃喝玩樂的地方所以申請時需要向當局遞交會員名單基於不對外開放的原因因此所有門口都會貼上只招待會員的標示所以與普通向食環署申請食牌需要符合消防設備衛生條件通風等申請要求上民政事務處都較為闊鬆而且費用亦稍為較便宜閱覽有關申請會所牌照的詳情內容 中文版 / 英文版. 會社合格證明書 (會所牌照)介紹 根據《會社 (房產安全)條例》 (第376章),“會社”是指任何法團或社團,其組成目的是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而且是: (A) 為會員提供服務 (不論是否牟利); (B) 擁有只是會員及其帶同的賓客才有權使用的會址。 “會址”是指專供會社及其會員長久或暫時使用的處所或其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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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少私人會所可憑藉有關當局根據會所房產安全條例發出的合格證明書在住宅樓宇內經營部分私人會所更獲發酒牌及食肆牌照有些會所的入會件甚為寬鬆而且市民在辦理簡單入會手續後即可享用服務因而實際已成為公眾食肆並對所處住宅樓宇的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滋擾。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何批准會所在住宅樓宇內經營,並向它們發出酒牌及食肆牌照; (二) 這些會所還可獲發哪些牌照;有關當局在審批酒牌及食肆牌照的申請時,對已獲發“合格證明書”的會所的申請是否較為寬鬆;及. (三) 各部門如何監察有關會所是否按照牌照規定經營?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 《會社(房產安全)條例》對會所所在地(會址)的樓宇及消防安全設施作出規管,以保障會址使用者及公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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