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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逆權侵佔律師收費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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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0月9日 · 指政府應搜證起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在政府土地豎立結構物包括鐵閘即屬霸佔官地涉違反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並於罪行持續的每日額外罰款五萬元。 至於海洋公園舉辦收費行山導賞團,帶遊客步行該條公家行山徑,他指相關行為不犯法,坊間亦有團體舉辦收費導賞團,帶遊客遊覽屬於政府的文物徑。 另一名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海洋公園在相關行山徑入口架設鐵閘的行為,已具有「逆權侵佔」中的「敵意佔有」意圖,而根據香港法例第三百四十七章《時效條例》的第七條,非業主霸佔官地逾六十年,或霸佔私人土地逾十二年,原有土地持有人便會喪失追討相關土地的管理權利,而逆權管有人則會成為相關土地的新業主。

  2. 2009年4月19日 · 本文重點. 戰後始有單位買賣. 涉案物業買賣雙方簽署的合約條款摘錄. 【本報訊面對一宗四十四年仍未完成的買賣物業交易有律師指出買家可在賣家缺席情況下向法庭申請宣稱其擁有業權但亦有律師表示法庭未必會執行一張不清晰的契約建議買家以逆權侵佔方式取得業權立法會議員兼法律界人士謝偉俊解釋此案情況是由於找不到賣家而未能完成交易買家於是入稟法庭將對方列作形式上的與訟人最後在對方缺席下由法官宣稱買家得到業權。 謝偉俊表示,樓宇買賣契約不一定有時限,只要雙方願意,隨時也可以完成契約。 他又說,六十年代的樓宇買賣手續基本上與現時一樣,只是現時手續更多,加強保障。

  3. 2017年4月22日 · 本報訊位於荃灣芙蓉山的虛雲和尚紀念堂近年被捲入地界糾紛其部分設施遭人破壞紀念堂因此於兩年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確認紀念堂已逆權侵佔了其西面的一些土地該案昨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陳江耀透露自己以往做執業大律師時曾代表荃灣芙蓉山另一寺廟觀音巖打官司更說:「唔知你哋佛家地方點解咁多官司? 」代表紀念堂出席聆訊的釋照月隨即答說:「貪心囉! 」法官認為案件已經可安排審訊,准許雙方稍後排期,預計審訊時間為六日。 虛雲和尚紀念堂. 官多次促請聘律師. 法官昨向釋照月指出,釋照月可能很有學問,但打官司是要懂得竅門,「就算你啱晒,你唔熟條文,啱都會輸。 」法官表明不可教或協助釋照月,多次促請紀念堂方面考慮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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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3年11月7日 · 原告一方指禪院香火最鼎盛時有約十名善信居住由於原告個人佔用土地已逾廿年因而提出逆權侵佔被告代表律師反駁指根據批地官契有關土地只可作農業用途在該處建宿舍住人是違反地契條款

  6. 2012年12月11日 ·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逆權管有小組委員會昨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引入業權註冊制度及十加二年期方案即霸地者連續佔地十年後有權註冊業權但同時須通知業主如業主在兩年內不反對或理據不足霸地者才可申請註冊為業主結果交由審裁官裁決法改會逆權管有小組委員會昨發表有關逆權侵佔法例的諮詢文件左二為陳景生右二為殷志明。 (張美蘭攝) 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景生稱,現時的土地註冊屬「契約註冊」,即業權由誰人管有而定,故霸地者可根據《時效條例》,向法庭證明已佔用某土地十二年,便可逆權侵佔。

  7. 2014年9月24日 · 一名年逾八旬的老婦昨由律師代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布她已逆權侵佔涉案銅鑼灣恩平道通往渣甸坊後巷一幅面積二十多平方呎的土地入稟狀指原告鄧秀蓮譯音自一九七 年起開始佔用夾在恩平道五十號及恩平中心兩幢大廈之間一段後樓梯的土地售賣衣服她並於八四年開始在該處設置一個儲物室和鐵閘她指佔用上址時間超過十二年的法定時限因此已符合逆權侵佔的資格而該兩幢大廈的業主因此已失去涉案土地業權。 案中二十名被告均是該兩幢大廈的業主。 涉案的後巷土地面積約二十多平方呎。 (朱先儒攝) 案件編號:HCA 1866/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Windows Phone Apps.

  8. 2018年3月19日 · 本報訊拖着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後腿的一宗逆權侵佔官司原告方二 一三年六月已入稟高等法院但至今近五年仍未有判決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在逆權侵佔官司中與訟雙方需整理大量文件與證據加上一般而言其迫切性比其他民事案或司法覆核案低因此審前程序連排期聆訊耗時長達四五年亦不罕見。 至於申請逆權侵佔勝數難一概而論,無間斷享用私人土地十二年只是申請門檻。 重建區內一間藥房的逆權侵佔案件仍在處理中。 稱大廈法團從沒阻使用. 資料顯示,一對夫婦於一三年六月入稟高院,指兩人自一九六七年起佔用裕民坊大廈地下一個舖位經營涼茶舖,八年後改為經營藥房至入稟日,期間成功申請電力及電話服務。 兩人認為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沒阻止,故無權取回業權,遂入稟高院聲明已逆權侵佔上址,要求法庭下令將法定業權歸予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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