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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0月3日 · 1.申請破產不用還錢? 原則上,破產人士的債項須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攤還。 破產人士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破產人士所有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破產人士也必須通知受託人其收入。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2.破產有甚麼後果? 在宣布破產後,破產人士的生活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如住宅或汽車以及申請貸款。 根據規定,破產人士可以到海外旅行,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支付。 至於乘搭的士方面,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應乘搭的士。 此外,破產人士或許不得從事某些行業,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2. 2020年5月15日 · 香港銀行公會及金管局在今年1月底公布跟進錯誤轉帳的處理程序新指引並在今年3月底開始實施當中覆蓋所有持牌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該項指引建議所有認可機構當接獲客戶轉錯數報告後須先要求客戶提供相關轉帳詳情包括日期時間金額收款人戶口號碼或電話號碼以及轉帳渠道等資料以便機構跟進交易。 當收到資料後,機構應在不遲於接收求助起計第二個工作日完結前,並向客戶提供確認通知書。 在接收求助起計2個工作日內,轉帳銀行應要求收款銀行,聯絡客戶及確認有關誤收轉帳,一旦確認,取得客戶授權後即時轉回有關資金。 銀行方面有責任提供一切相關資料,協助客戶盡快識別是否錯誤轉帳,並需提醒收款方若不交出款項的話,是需要負上法律後果。

  3. 2023年3月1日 · 家姐欠債37萬失去聯絡 遠走英國 家人被追數如何處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過,假如是由家人欠下的債務,更一直寄信到家人居所要求還款,又該如何是好? 近日有網民於討論區以「家姐欠債37萬走佬英國,家人應否幫還債」為題,指姐姐經已搬離家裡8年,兩 ...

  4. 2023年1月4日 · 一、避免借貸. 最好的方法仍是避免借貸,維持債務自由。 當然,香港人難免會使用信用卡,或背負着按揭貸款,不過除這兩項生活必需,盡可能避免借私人貸款。 如果要借,每月還款額只可佔自己收入的小部分,以確保能依時還款。 二、維持良好信貸評級. 只要各項債務能依時償還,你的信貸評級便能維持良好級別。 只有維持良好的信貸評級,在面對突發開支、不得不借私人貸款時,才可以向銀行爭取較低利率,未至於要向利息較高的財務公司借貸。 三、向銀行借 / 找信譽良好的財務公司. 如上所述,如果必需要借貸,條件許可下,先選擇持牌銀行,如果不得已要向財務公司借款,也要找信譽良好的。 事實上,政府的 網站 有列出「放債人牌照持有人」的名單可供參考。 四、小心宣傳標題.

  5. 2024年4月5日 · 根據香港銀行公會及金管局跟進錯誤轉帳的處理程序新指引建議有關銀行在接獲客戶轉錯數報告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要求收款銀行聯絡客戶及確認有關誤收轉帳並需取得客戶授權後方可即時轉回有關金額

  6. 2021年3月24日 · 數年前土地註冊處引入「e-Alert指示」便是為銀行增加了一種被動的警示機制:借款人的按揭物業再有其他押記登記,原先提供按揭的銀行便會收到通知。 如果確定借款人違反按揭合約(例如未經按揭銀行同意取得二按),便可以借款人違約而採取風險規避,例如要求借款人部分或全部還款。 另一些主動的貸後檢查,常見於換樓客的按揭申請。 換樓客可能會以出售舊居的臨時買賣合約,證明自己會出售舊居,方便以自用條件為新居申請按揭,壓測計算亦可單計新居的按揭還款。 此種情況下,銀行往往會在批出按揭、借款人為新居正常還款之後,再透過查冊確定借款人已售出舊居。 如銀行發現借款人事實上未有售出舊居,同樣可視為違反按揭合約,要求部分或全部還款。 【二手成交獲利減少=因樓價下調? 按此 】

  7. 2021年3月31日 · 博客. 發布時間: 2021/03/31 16:34. 最後更新: 2021/03/31 16:34. 分享: 政府以保護私隱為由,即時收緊公司查冊安排,公司可以拒絕讓公眾查閱董事及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及身份證號碼。 收緊查冊,除了影響傳媒的調查報道外,多多少少也會影響到銀行的貸款授信程序。 回顧報道,政府曾在2013年推出同類的建議,進行諮詢後,因傳媒及銀行表達大量反對意見後擱置。 新常態之下,今年政府改為即時收緊查冊服務,只要公司提出,公眾便不可由公司註冊署查到公司董事、秘書的地址及身份證號碼。 而且消息顯示,未來土地查冊也會收緊。 銀行可藉查冊核實申請人資料. 收緊查冊影響到調查報道的工作,傳媒反對是意料之內,但為何當年連銀行也對建議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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