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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7日 · 2020-02-27. 近期市場上出現不少「撻訂」的案例,簡單來說就是買家在簽訂買賣合約並支付訂金後,決定放棄交易,賣家便會沒收這部分定金。. 而如果「撻訂」是用來形容買家反悔的情況,那麼「賠訂」便是賣家反悔時的做法。. 那麼「撻訂」和「賠訂 ...
2023年11月22日 · 至於滿意紙,即是合約完成證明書(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是由地政總署發出,政府在賣地時會在批地合約內加上附帶條件,包括要求興建的綠化設施、天橋及行人通道等,如果發展商履行了條款,地政總署便會批出滿意紙。 當發展商取得滿意紙後,須於1個月內通知買家正式交樓。 那有特殊的情況嗎? 事實上,過去也有新盤只成功取得入伙紙,但沒有滿意紙,最常出現的情況是,新盤發展項目由多個地盤組成,公共設施需待其他期數落成才可建成。 就此情況,發展商可向政府成功申請「轉讓同意書」仍可以進行買賣。
2020年3月17日 · 2020-03-17. 【#新手教學】簽租約要留意咩條款? Watch on. 不少業主 出租 或 租客 租住樓字時,大多數只會採用坊間流傳的簡單租約範本,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訂立或簽訂一份列明詳細條款的租約。 由於雙方沒有清晰界定各自的責任和權益,一旦任何一方對租約內容有異議,要解決糾紛就會產生不少問題,即刻睇睇簽租約時要留意的 5 大條款。 租契? 租賃協議? 一般租賃文件都會包括租期、租金、 付款日期、按金、用途等常見條款,而普遍來說可以分為租契(Lease)及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兩種。
2020年2月8日 · 2020-02-08. 置業人士買入單位時,需要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簡稱「臨約」)及正式買賣合約(簡稱「正約」),為甚麼買物業要簽訂兩份合約? 兩者有甚麼不同之處? 簽約時有甚麼需要注意? 簽約後有甚麼權責? 如果物業有按揭,哪份合約會詳細列明如何處理? 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在買方、賣方及地產代理之間的協議,臨時買賣合約由地產代理提供,內容具備約束力,合約內容除了基本資料外,可自行商議。 「正式買賣合約」是指簽訂臨約後由賣方律師編製的詳細合約,由賣方律師提供及由買方律師修訂及提出意見,內容更為詳細及廣泛,內容依據臨時買賣合約的原則擬定,一般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14日內簽署。 物業資料:
2021年1月20日 · 如果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買家沒有履行承諾,除了要沒收所有訂金,甚至有可能根據合約條款賠償賣方重售後招致的損失。銀行按揭怎麼做?一成首付誰都行?在香港申請房貸,需要提交按揭申請表、臨時買賣合約、身份證明檔、收入及工作證明。
2020年8月4日 · 由於臨時買賣合約具備法律效力,如果業主簽臨時合約後想取消交易,便需要進行賠償: 1. 退回買家所付的訂金 2. 訂金同等數目的賠償金 3. 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佣金(通常為樓價的2%) 4. 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其他費用(例如律師費、厘印費等) 對於買家來說,如果想避免業主取消交易,可以於簽訂 臨時買賣合約 時,在雙方協議之下,提出「必買必賣」的附加條文,即雙方要求強制履行合約,不過此條文並非指定條款,所以買賣雙方都有權拒絕。 取消交易要付上高昂代價,無論是買家或是賣家在簽約前一定要要考慮清楚,否則損失的可能是數以百萬計的血汗錢! 如有任何置業疑難, 歡迎向我們的在線客服查詢!
2024年3月25日 · 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由買方律師審核,雙方透過律師就合約條款達成協議後,便會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買方亦同時要繳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 5 完成交易當日(交樓日),賣方交付物業予買方,而買方須繳付樓價的餘款。 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由賣方律師審核,雙方簽訂轉讓契. 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 若與買家就單位的售價達成共識,買賣雙方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