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當晚香港大學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 張祺忠 與妻子陳慧文爆發口角用電線勒死對方事後將尸體藏於大木箱放置於辦公室其後張祺忠攜女兒到警局報案警察在上門調查時最終在張祺忠的辦公室發現藏尸用的大木箱以此逮捕張祺忠案件於2020年11月在 香港高等法院 正式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圍繞被告張祺忠是否故意殺人展開辯論最終陪審團以5比2的大比數裁定張祺忠謀殺罪成依例判處 終身監禁 。 由於事發地點特殊,加上嫌犯張祺忠是香港大學校委,關心學生及教職員的貼身利益,在校內積累一定名望,案件受到廣泛關注。 背景.

    • 陳慧文
    • 2018年8月16日(UTC+8
    • 電線
  2. 2024年2月2日 · 59歲的上訴人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關作為辯方證人的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之證供方面要求陪審團不能將其證供用作考慮張因其精神問題犯案而獲減責但法官及後又稱可全面考慮其專家證供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控方回應指原審法官在作詳細指引時已清晰向陪審團表明鄭的證供是針對張的心理狀態有否因被激怒而犯案故不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 上訴人原本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但早前因其身體不適案件押後至今天處理。 惟該資深大狀今仍因不適未能到庭,故由其副手,大律師李澍桓代表;控方案情指上訴人於案發當日凌晨,在家中用電線箍頸殺死妻子,再把屍體藏於行李篋及放在家中,又製造妻子失蹤的假象。

  3. 2024年2月2日 · 案件上訴人為張祺忠59歲),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他在原審時否認謀殺罪但欲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另他亦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4. 2024年2月2日 · 上訴人張祺忠59歲),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陳慧文53歲),早前經審訊後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另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上訴一方提出其中1項上訴理據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考慮精神失常犯案而減責時毋須考慮辯方傳召的心理學家之證供其後又著陪審團考慮所有證供此舉會引起混淆陪審團只會考慮其他專家之證供而忽略了心理學家之證供。 上訴一方續指,心理學家的證供與兩名精神科專家證供吻合,心理學家的證供不應被留白,應讓陪審團與其他證供一併考慮。 控方回應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雖然曾提及陪審團考慮精神失常犯案減責時,毋須考慮心理學家的證供之指引,但後來亦向陪審團提及須考慮所有證供,且進一步解釋有關專家報告證供。

  5. 2024年2月3日 · 59歲的上訴人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其妻子陳慧文當時53歲)。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關作為辯方證人的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之證供方面要求陪審團不能將其證供用作考慮張因其神志失常犯案而獲減責但法官及後又稱可全面考慮所有證供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控方回應指原審法官在作詳細指引前已清晰向陪審團表明鄭的證供是針對張的心理狀態有否因被激怒而犯案故不會令陪審團產生混亂。 而且鄭的證供,在考慮張是否神志失常方面,與其他精神科專家證供相比並無任何補充,陪審團毋須以此作參考。 代表大狀不適無到庭 副手出席. 上訴人原本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但早前因其身體不適案件押後至昨天處理。 惟該資深大狀昨仍因不適未能到庭,故由其副手,大律師李澍桓代表。

  6. 2024年2月2日 · 他在偉倫堂住所用電線勒死妻子陳慧文警方在他辦公室一個木箱內發現蔵有陳慧文屍體的行李箱張祺忠自辯時指案發當晚妻子多番責罵他與女兒令他很憤怒用電線箍妻子的頸當時腦內一片空白恢復記憶時發現妻子已無動靜他承認誤殺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最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他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張祺忠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開庭處理。 上訴方指,辯方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曾指出被告在極大壓力下,會影響判斷理智,但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卻指,只需考慮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心理學家非專家意見,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錯誤,排除了辯方專家證供,這影響到上訴人能否因精神失常而減責。 控方回應在審前覆核時,辯方表示心理學家證供是針對被告有否因被挑釁而犯案。

  7. 2024年2月2日 · 案發在2018年8月張祺忠當時是港大機械工程系副教授身兼學生宿舍偉倫堂舍監在偉倫堂住所用電線勒死妻子陳慧文他承認誤殺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最後陪審團裁定他謀殺罪成。 謀殺 張褀忠 港大 上訴 誤殺 阻止屍體合法埋葬. 港大機械工程系前副教授張祺忠殺妻案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他不服定罪上訴,今日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上訴庭下令發還重審。 聆訊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 上訴方陳詞指,辯方專家證...

  8. 其他人也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