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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6日 · 離婚分身家財產分配教學香港被稱作亞洲離婚之都的原因是香港法院以平均準則作為分配婚姻財產的起點! 但這是否代表所有案件的婚姻財產都會一律遭到50/50分割,意思即使是婚姻其中一方帶入婚姻的資產,又或是任一方在雙方分居後方累積的資產 ...

  2. 2023年2月10日 · 2023-02-10. 信義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 黃柏文 撰文編輯. 陳鼎正 律師 審核. 最後更新: 2024-01-23. 隨著婚姻生活在歲月中的累積長久以來面對每天的柴米油鹽醬醋茶是否已經讓夫妻雙方開始產生摩擦當兩人協議離婚的同時其離婚財產分配也要適當公平才不會讓兩人從相愛變相恨許多夫妻在面臨離婚財產分配時總是鬧得不堪使得雙方不愉快想要維持好聚好散的關係,建議就讓律師來教你如何撰寫協議書,使雙方權益都不受到任何侵害! 離婚夫妻財產分配有哪些類型? 原則有哪些? 1. 夫妻財產制|民法 第1005條. 2. 共有財產制|民法 第1031條. 3. 分別財產制|民法 第1004條. 離婚夫妻財產分配協議書如何寫? 律師教你正確分配原則! 離婚夫妻財產分配常見QA.

  3. 2019年8月23日 · 離婚財產分配 相信是不少人關注的議題,當中涉及物業分配、贍養費。 甚至有人會問如果是因其中一方出軌而離婚在財產分配上又有何不同當中的財產分配原則又是甚麼呢?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MoneySmart為大家整理出一個懶人包,助大家解決煩惱。 離婚一定要分身家? 申請離婚後,如雙方可於財務安排上達成協議,便不須上庭處理。 但若雙方無法獲得共識,便須各自尋找律師協助,處理財產分配,俗稱「分身家」。 離婚財產分配 包括範圍有多少? 夫婦財產分配中,除會檢視共同擁有的財產外,如結婚期間購入的資產物業、或二人繼承的財產等,亦會需要考慮二人各自的財政狀況,包括擁有的資產,如股票、銀行儲蓄、保險或基金權益等等;尚未償還的債務、工作收入及日常開支等。

  4. 法庭會如何處理或分配夫婦在離婚後的財產? 下列基本原則需要留意: a. 財產的擁有權. 銀行戶口款項的擁有權和有關款項之使用可能會引起糾紛。 如銀行戶口是以夫婦其中一方的個人名義擁有,表面證據上此戶口內的任何款項均屬於此人,除非有相反意圖或另一方有貢獻部分款項,則作別論。 如採用聯名戶口,表面證據上此戶口內的任何款項均由夫婦兩人共同擁有,除非有相反意圖(例如只為方便某些用途而開立聯名戶口),則作別論。 但一般來說,使用戶口內的款項購買之任何財產均屬於買家。 因此,如果丈夫使用聯名戶口內的款項去購買股票或物業並納入自己名下,表面證據上這些財產屬於他個人擁有。

  5. V. 離婚後的資產分配. 夫婦如決定離婚便要著手瓜分婚姻居所的權益但這並不一定與兩人在購入物業時所付資金的比例有關。 香港法例 第192章《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第7條 訂明法庭在決定如何分配婚姻居所時必須顧及的事宜: (1)法庭在決定應否就婚姻的一方而根據 第4 、 6 或 6A條 行使權力,以及若行使該等權力則應採取何種方式時,有責任顧及婚姻雙方的行為和案件的所有情況,包括顧及下列事宜─ 婚姻雙方各別擁有的或在可預見的將來相當可能擁有的收入、謀生能力、財產及其他經濟來源; 婚姻雙方各自面對的或在可預見的將來相當可能面對的經濟需要、負擔及責任; 該家庭在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平; 婚姻雙方各別的年齡和婚姻的持續期; 婚姻的任何一方是否在身體上或精神上有殘障;

  6. 離婚財產分配該怎麼分律師教你搞懂離婚財產分配制度原則與追溯期! - 法律諮詢通. 民事訴訟案件. 離婚訴訟. 侵害配偶權. 監護權訴訟. 扶養費. 車禍和解律師. 遺產遺囑. 土地糾紛. 刑事訴訟案件. 通姦罪(已除罪化) 肇事逃逸. 毒品律師. 詐欺罪. 羈押禁見. 妨害性自主. 法律知識專欄. 法律諮詢案例. 律師團隊. 台中律師推薦. 台北律師推薦. 基隆律師推薦. 桃園律師推薦. 新竹律師推薦. 苗栗律師推薦. 彰化律師推薦. 嘉義律師推薦. 台南律師推薦. 高雄律師推薦. 花蓮律師推薦. 台東律師推薦. 立即諮詢. 民事訴訟案件. 離婚訴訟. 侵害配偶權. 監護權訴訟. 扶養費. 車禍和解律師. 遺產遺囑. 土地糾紛.

  7. 離婚財產怎麼分配依民法規定我國離婚財產分配分為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 兩大類: 法定財產制. 依民法第1105條規定夫妻未特別以契約訂立其他夫妻財產制離婚後財產分配時就會推定採用為法定的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規定夫妻各自管理名下的財產不論是婚前取得或是婚後取得都各自保有所有權且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於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例如:死亡、離婚、改定分別財產制等情形),經過計算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可獲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也就是 計算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的財產扣除債務後,所剩餘的部分相加除以2,進行平均分配 。 但要注意的是,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撫慰金不在此限。 (參照是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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