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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 當局於1999年1月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作為一項常設措施,以提供更靈活的臨時及短期合約僱員聘用安排。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容許部門按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以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短期合約及靈活的聘用條件,聘請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僱員。 部門可以更有效地聘請僱員,應付不時出現的短期、非全職或不斷改變的服務需求。 當局的政策是,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整套聘用條件不會遜於《僱傭條例》,亦不應優於職級相若的公務員,並須符合其他對政府具約束力的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可循公開招聘,申請其他政府職位,與其他申請人一起競逐。
2016年7月11日 · NCSC指的並不是一間公司的名稱,而是指「Non Civil Servant Contact」,即政府近年廣泛採用的「非公務員合約制」。 現時特區政府聘用的員工粗略可分為以下四等: 1) 頭等是退休後「食長糧」的傳統公務員,其家人及未成年子女享有源源不絕的醫療福利及多種津貼。 2) 商務級是在1996/97年度或其後加入政府的合約公務員,雖然仍享有基本醫療福利及多種津貼,長俸則變成公積金。 3) 經濟級是NCSC員工,完全沒有任何醫療福利或津貼,合約期可長可短,有部分完成合約的僱員可能獲發10至15%的約滿酬金 (其中包括5%是強積金),然而是否續約及會否減薪則視乎部門的資源,更遑論晉升的機會。
一般來說,新入職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均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你可透過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在網上查閱政府職位空缺,該系統載有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而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則只列出非公務員職位的空缺。 關於政府職位空缺的資料. 政府職位空缺一般載於個別政府部門的網頁。 各政府部門聯絡詳情. 此外,政府職位空缺亦可能會刊登於本地報章。 申請政府職位空缺的手續. 申請政府職位空缺時,一般須遞交 G.F. 340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或於該網頁遞交公務員職位的網上申請。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手,以便局/部門能更迅速回應不斷轉變的運作和服務需求。 這些需求可能是有時限、季節性或會受市場波動影響;或只需僱用工作少於公務員規定工作時數的人手;又或需要從市場招攬在特定範疇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又或一些服務方式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公共服務。 政府不宜為應付上述類別的服務需求而開設公務員職位,原因是這些需求並非永久存在,而且就某些服務需求而言,政府架構內並無負責執行有關工作的相關公務員職系。 就問題的第一部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自一九九九年實施至今約14年。 截至二 一二年六月底,局/部門共聘用14 535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當中有4 741名已連續受聘五年或以上。
2023年8月18日 ·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政府工的穩定性以及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吸引不少人關注政府職位空缺。 公務員招聘涵蓋多個領域崗位,其中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聘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起薪點為$61 ,即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的職責、學歷要求、入職條件、申請手續等資訊。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 | 目錄.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招聘詳情.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薪酬.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入職條件.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職責.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申請手續.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查詢詳情.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招聘詳情. 回到目錄.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薪酬.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薪酬由時薪六十一元正. 回到目錄.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丨入職條件.
2023年7月5日 ·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員,以應付各局/部門不時轉變的運作及服務需求。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一般用以應付有時限、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工作;又或者是涉及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 此外,如果有關工作所需的人手的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的工作時數,又或需要從市場招攬具備最新或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才時,各局/部門也可考慮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應付有關工作需要。 因此,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均不宜直接比較。 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服務條件方面,公務員事務局一直有提醒各局/部門應作良好僱主的示範,在善用公帑的前提下盡可能給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較佳的服務條件,而各局/部門亦會定期檢討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及聘用條件。
2021年5月21日 · 「要求非公務員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是對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所有政府僱員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這項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 《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亦訂明,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人員的一貫責任。 與其公務員同事一樣,獲香港特區政府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僱員屬公務人員,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