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張翔透過港大發言人回應表示,對校委會決定感到欣喜,非常感謝大學對其信任,很榮幸能夠擔任這所優秀學府的校長,他將繼續與師生員工一起努力,帶領大學發展再創高峰,提升港大在本地和國際的地位和聲譽。 張翔於2017年獲委任港大校長,2018年7月正式上任,接替於2018年1月離任的馬斐森,任期5年,直至2023年。
topick.hket.com/article/3072921/【香港大學】張翔獲續任港大校長5年至2028年 欣喜稱將帶領大學再創高峰【香港大學】張翔獲續任港大校長5年至2028年 欣喜稱將帶領大學再創高峰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其他人也問了
張翔是誰?
張翔是港大校長嗎?
張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哪些領域?
張學友是誰?
2023年10月3日 · 2023年8月30日,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出席開學禮後,回應迎新營爭議。 (余俊亮攝) 張翔:只有校委會成員收到要求押後會議電郵. 張翔在聲明中,批評有造謠者一而再將校內的機密通訊和內部資料外洩,並斷章取義,蓄意扭曲事實,矛頭直指香港大學以及其本人。 他指,由於有關指控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並對他構成嚴重誹謗,決定委託律師,期望索取專業法律意見。 他稱接獲校委會通知,要出席於今日舉行的特別會議。 基於準備時間只有一個工作日,今日下午3時委託律師,以電郵方式要求校委會將會議押後,以有足夠時間掌握所有事實背景,和索取法律意見。 但有關通訊在短短一小時後,即外洩傳媒。 對於只有校委會成員可以收到的機密資料被瞬間外洩,感到極度遺憾。 香港大學校長聲明全文. 接收迂迴捐款 港大:符合兩地法規 一直存放大學賬戶
最近更新: rsvypd. 張翔,1963年12月出生於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光電學家,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中央研究院院士,香港大學第十六任校長,曾任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葛守仁基金講座教授、納米科學及工程中心主任。. 張翔於1985年獲得 ...
2024年4月13日 · 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去年捲入多項管理不當投訴,校務委員會周五(12日)深夜公布經半年調查,「吹哨者」在電郵中的指控不足以確立。 張翔發表聲明「終於還我清白」,但指今次事件對香港大學造成的傷害仍難以彌補,其中全球招聘人才計劃受挫,個別已簽約加盟港大的國際頂尖學者因而卻步。 張翔表示,會加強與校委會的溝通,帶領管理層推進大學的改革,繼續提高效率。 港大風波|調查報告:吹哨者指控不足以確立 張翔:終於還我清白. 港大校委會去年10月9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對校長張翔的多項管理不當的投訴,議決按照港大「舉報政策」 ,成立五人專責小組,調查投訴事項,預期小組12個星期內提交報告,再作決定,結果長達半年才公布結果。 調查小組可掌握的證據,不足以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校長行為不當的指控。 港大校務委員會專責小組報告
2023年10月3日 · 香港大學近日鬧出內部管理風波,校長張翔昨晚(2日)深夜發聲明反駁,指有造謠者一而再將校內的機密通訊和內部資料外洩,並蓄意扭曲事實,是有人「有組織地蓄意而為」。 港大校董會10名成員今晚(3日)發表公開聲明,指就有關校政問題,均是從媒體報道才得知,作爲港大最高管治架構的校委會,至今並無就上述事項和會議安排,作出任何正式公佈或回應,讓公眾有一種强烈的「群龍無首」的管治混亂印象,要求召開公開聆訊,找出真相。 張翔發聲明反駁,指有造謠者一而再將校內的機密通訊和內部資料外洩,並蓄意扭曲事實。
張翔, JP (1963年12月1日 — ),男, 江蘇 南京 人,美國華裔 材料科學 家, 美國國家工程院 院士 ,現任 香港大學 校長。 生平 [ 編輯] 張翔於1985年從 南京大學 物理學系畢業,1988年畢業於同校物理學系碩士。 1989年赴 美國 明尼蘇達大學 留學,並於1996年獲得美國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機械工程系 博士 ,曾任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機械工程學系講座教授。 他主持研製的 隱身衣 ,被《 時代 》雜誌列入2008年十大科學發現 [5] [6] 。 2010年藉研發首個光學 完美透鏡 (英語:Superlens) 而當選為 美國國家工程院 院士,此外也在2010年至2013年間擔任中研院應科中心學術諮詢委員會主席(2013年至今為委員)。
香港大學校長張翔就校委會調查結果發表聲明. 2024年04月13日. 香港大學校委會經過半年調查,專責小組的調查報告證實,匿名「吹哨者」對我的所有指控皆不成立,終於還我清白。 調查結論充分證明,一連串的匿名舉報和惡意指控全屬子虛烏有。 有人惡意將大學機密資料和眾多部門的內部通訊,斷章取義發送至傳媒,扭曲事實,蓄意誤導公眾,以達至不可告人的目的,阻礙大學的改革與發展。 我必須指出,對於造謠者透過匿名電郵,對我和大學作出嚴重誹謗,這樣的行為理應受到強烈譴責。 大學須慎重運用「吹哨者」匿名舉報制度,在事件真相未明時,尊重及保護被舉報者的權益,防止機制被濫用,杜絕誹謗、誣告和陷害他人的不正之風。 我亦要指出,雖然調查報告證實了我的清白,但今次事件對香港大學造成的傷害,仍難以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