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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31/P2021033100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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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聚集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 (第599G章)

    • 第599G章

      第599G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聚集)規例》 (已期滿失效 ...

  2. 599G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聚集)規例》 ── 附表1 (已期滿失效而略去)

  3. 政府因應疫情變化收緊社交距離措施. 政府二月八日公布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的法例修訂刊憲並收緊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生效期間為二月十日至二月二十三日因應香港疫情急劇惡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月八日通過下列四項立法建議以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措施應對當前嚴峻疫情。 第一項是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在原先17項表列處所的基礎上,加入六項新的表列處所,包括:宗教場所、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市集,以及理髮店/髮型屋。 日後任何人士進入這些處所均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和符合「疫苗通行證」的相關要求。

  4. 2022年10月18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其他由周四起適度放寬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進行現場表演和跳舞活動,惟表演者須符合定期檢測等要求。

  5. 2020年3月28日 ·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衞生署署長可為施行《規例》,委任任何公職人員為獲授權人員。 獲授權人員可索取個人資料及查閱身分證明文件,並有解散受禁羣組聚集的權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將於今日在憲報刊登公告,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會在三月二十九日凌晨零時生效,為期十四天(即至四月十一日)。 政府會因應疫情的發展,不時檢討相關措施的可行性,適時作出調節。 發言人表示,訂立《規例》有助進一步減少社交接觸及防止群體聚集。

  6. 第599G章豁免羣組聚集 (由2021年7月22日起生效) 1. 為交通運輸而進行的羣組聚集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羣組聚 集 2. 為執行政府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3. 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4. 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