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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6日 ·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昨被判監兩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他離開法庭時與數十名支持者齊呼「政治審判可恥」、「議會抗爭無罪」等口號。
裁判官朱仲強裁決時表示,綜合所有證據,裁定黃毓民是蓄意向梁振英掟杯,並否定黃的水杯是「甩手」意外飛出。裁判官認為黃毓民是蓄意令梁振英憂慮自己會遭即時和非法的武力侵犯,即使並非蓄意,也是鹵莽地罔顧梁是否會如此憂慮。
2016年10月26日 · 【明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昨被判監兩星期。 黃毓民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2016年4月28日 ·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昨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黃定光稱案發當日看到黃毓民向梁振英拋出一物,並聽到玻璃碎裂的聲音。黃定光今繼續接受黃毓民盤問。(郭慶輝攝)
2016年4月12日 ·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前年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 黃早前向法庭申請發出70張證人傳票被駁回,黃申請覆核,裁判官昨批准向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以及6名立法會議員發出證人傳票。
2023年7月14日 · 控方在盤問中提出,馬啟聰2014年曾到立法會採訪黃毓民,應知道記者要有批准方可進入立法會;馬回應,當年進入立法會是由議員助理負責協調,而涉案當日不是常態,進入大樓只是履行傳媒工作。 控方表示,立法會當時已發出所有人須撤離大樓的「紅色警示」,質疑馬為何不知;馬稱當時無同事通知他,自己專注現場情况,亦沒留意相關電視新聞及政府公報。 控方質疑,馬當時知道立法會有即時撤退的指令但未有跟隨,他闖入是不遵守秩序;被告不同意。 馬作供完畢,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606至610/20等】 (反修例風暴)
2016年4月19日 · 據了解,梁振英今日將會就「黃毓民擲杯案」上庭作供,相信會成為香港首名在任時到法庭當證人的特首。特首作供無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