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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 主題 » 婚姻、家庭及同居關係事宜 » FAMILY, MATRIMONIAL AND COHABITATION. A. 概述離婚帶來的影響. 在法律上來說,一旦解除婚姻關係 (即法庭已作出離婚判令),雙方將不再是對方的配偶,並可以自由再婚。 原本作為配偶而享有的某些權利,亦將會在離婚後喪失或受到影響,例如: 前度配偶之人壽保險的利益; 社會保障; 稅務優惠(例如已婚人士免稅額); 前度配偶之僱主所提供的醫療保險; 離婚會令你失去前配偶的遺囑饋贈(例如遺囑列明的饋贈),或失去家庭信託基金下的利益。 雙方於離婚後均會喪失某些由婚姻法例賦予的權利,尤其是 婚姻居所權利 。 但關於子女方面,父親或母親在離婚後仍會保留本身作為父母的責任(除非法庭另有發出命令),並須向子女提供生活費。

  2. 什麼是家族安排契據? 什麼時候使用它? 遺產的受益人可以就如何分配遺產達成協議。 例如,有些人可能寧願獲得死者的股票,有些人寧願獲得現金,有些人則寧願獲得土地財產。 只要所有受益人都同意,該協議一般都可強制執行。 出於法律原因,建議將協議寫入契據並讓每位受益人簽署。 如果你對此類契據的形式或內容有疑問,請尋求法律意見。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3. 什么是家族安排契据? 什么时候使用它? 遗产的受益人可以就如何分配遗产达成协议。 例如,有些人可能宁愿获得死者的股票,有些人宁愿获得现金,有些人则宁愿获得土地财产。 只要所有受益人都同意,该协议一般都可强制执行。 出于法律原因,建议将协议写入契据并让每位受益人签署。 如果你对此类契据的形式或内容有疑问,请寻求法律意见。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 选择副题. 初步需要留意的事项(不论有无订立遗嘱) 如何订立遗嘱. 修改遗嘱. 取得授予遗嘱认证(有遗嘱)与取得授予遗产管理书(无遗嘱) 1. 如果遗产包含业务怎么办? 2. 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有关遗产将如何被分发? 3.

  4. To start divorce proceedings, you need to fill in: In the case of a Joint Application (which means you and your spouse have agreed to apply together for a divorce), you need to fill in: All forms you need are available from the Family Court Registry and may be completed in English or Chinese.

  5. 芷若園是一所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由東華三院營辦為性暴力受害人面對家庭暴力或其他家庭危機的個人或家庭提供全面支援服務包括24小時熱線和危機介入服務並為性暴力或虐老的成年受害人提供即時外展服務。 芷若園在社署的非辦公時間仍然運作,可為服務對象安排短期住宿,包括暫時不宜回家的受害人或正面臨危機的個人或家庭。 熱線: 18281(住宿地址保密) 網址: http://ceasecrisis.tungwahcsd.org. D. 支援家庭暴力的受虐男士. 綜合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芷若園) 熱線: 18281(住宿地址保密) 網址: http://ceasecrisis.tungwahcsd.org.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向晴軒) 熱線: 18288.

  6. A. 簡介强制性公積金計劃. 强制性公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開始實施,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士的生活。 除非是獲豁免人士,任何介乎18至65歲的在職人士,包括連續工作60日或以上的一般僱員、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臨時僱員及自僱人士,一般均須參與此計劃。 因此,工作經驗學員如連續工作60日或以上,亦須依法參加强制性公積金計劃。 强制性公積金計劃分為集成信託計劃、僱主營辦計劃及行業計劃三類。 為確保基金的安全性,所有計劃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在三類計劃中,集成信託計劃是僱主、僱員及自僱人士最常用的。 僱主營辦計劃則只限於受僱於同一僱主或其有關連公司的僱員參加。 行業計劃只供飲食業和建造業的僱員參加,特別是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臨時僱員。

  7. 1. 香港如何規管代母產子? 在香港,代母產子安排受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規管。 條例旨在規管生殖科技程序,和管制使用胚胎或配子(可與另一細胞結合並產生胚胎的一種細胞)作研究或其他目的之用。 條例規定,除非是守則明文規定的例外情況,人類生殖科技程序只適用於不育夫婦。 條例亦有規管代孕安排(即代母產子,按此安排懷有孩子的女性,稱為代母)。 該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未獲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發出牌照,不得進行以下活動: 提供生殖科技程序; 進行胚胎研究;或. 處理、儲存或棄置涉及生殖科技程序或胚胎研究的已使用或準備使用的配子或胚胎。 當局已設立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規管上述活動。 想知道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及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的更多資訊,可參考 婚姻事宜 > 代母產子及人工受孕 > 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