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lau劉啟興律師 相關
廣告專業辦理:證婚、公證、離婚、遺囑、商業法律、索償、債務重組、破產、刑事辯護、移民、改名等。 本行律師團隊龐大,員工超過百人,18間辦事處遍佈全港,致力提供高效率及專業法律服務給普羅大眾
- 平安紙 遺囑 $1000起
遺囑由律師草擬及見証
持久授權書、遺產承辦服務
- 中國公証服務
寡佬証、國內遺產、房產轉讓
授權委託、同一人身份、親子公證
- 離婚、贍養費、撫養權
快速入紙離婚服務
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
- 買一手樓$4900、轉按$4500
從事樓宇買賣法律服務超過28年
能代辦40間銀行按揭.轉按.贖樓
- 證婚全包 $1900
一站式律師證婚服務
全港13個主題佈置禮堂
- 加拿大移民講座 5月18日
工作移民 職位配對
多種方案 靈活彈性
- 平安紙 遺囑 $1000起
搜尋結果
2021年6月3日 · 香港時間. 2021年06月03日 (四) 14:30. Tweet. 廉署控告一名醫委會前委員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昨日 (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醫務委員會 (醫委會)前業外委員兼律師劉慧兒,控告她涉嫌藉公職之便,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投訴詳情,再唆使對方聘用她,以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 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 (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劉慧兒為一名事務律師,並於2012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間為醫委會其中一名業外委員。
2023年8月25日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前業外委員兼律師劉慧兒,控告她涉嫌藉公職之便,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投訴詳情,再唆使對方聘用她,以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 劉經審訊後,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罪成,今 ...
2021年6月4日 · 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一名前業外委員兼律師,涉嫌藉公職之便,向一名社區組織幹事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投訴詳情,再唆使該投訴人聘用她,向被投訴醫生提出民事申索。 該律師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今天(4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4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准以5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本案被告劉慧兒(63歲、律師),被控於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間,身為醫委會業外委員,在執行職務或相關事情上做出不當行為,即向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該投訴人對黃漢威醫生的投訴詳情,促使彭安排彭、被告、及投訴人3人會面,期間唆使投訴人聘請被告對黃作民事索償,最終被告透過她所屬的「方氏律師事務所」接受了投訴人的委託。
其他人也問了
劉慧兒的律師事務所要求投訴人支付多少港元律師費?
陳恒寬律師和劉坤典律師是誰?
蔡承學桃園律師是誰?
劉哲彰是誰?
2023年7月28日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前業外委員兼律師劉慧兒,控告她涉嫌藉公職之便,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投訴詳情,再唆使對方聘用她,以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 劉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受審,今(28日)在荃灣法院 ...
2023年9月25日 · 私隱署刑事調查組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廸凡表示,事主是一名大律師,調查顯示該名事務律師,曾委任事主為一宗訴訟案件做法律代表,但事後該事務律師只向事主支付小部分費用。 該事務律師的事務所於2022年9月收到事主投訴後,向事主繳付欠款及將該事務律師辭退。 惟有人在2022年9月至今年4月期間,分別於facebook及Instagram的8個個人帳戶內,先後發表7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信息,並將事主作負面評論。 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別名、照片、職業、相關大律師事務所網址、及其香港身份證副本。 而在身份證副本上可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姓別和照片等。 私隱署因應調查的資料,今日拘捕一名59歲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事主自己向私隱署報案,犯案動機有待調查。
2021年3月20日 · 去年底香港律師會因帳目問題接管黃馮律師行,令該行銀行戶口被凍結,運作因而癱瘓,未能開票予準業主,他們亦未能順利取得被凍結的資金。 今次「王潘事件」純粹是因為銀行衡量創辦人被捕及案情風險後,決定暫時Block這間律師樓,令到透過這間行進行樓宇買賣的準業主未能申請按揭。 已經聘用這間律師樓的準業主自救方法相對簡單,只要馬上轉律師樓風險便解除,銀行亦已經聲明會配合客戶——只要新律師樓加快完成查契及文件手續,銀行就可以重新發出指示信 (Instruction letter)和貸款信,按揭亦可以順利放款,最快一星期完成。 故此,大部分買家今次可以順利渡過事件,只有少部分準業主物業買賣成交期死線恰巧與銀行Block律師樓時間相當接近,需要與賣家商討能否延長,但相信「苦主群」數目比「黃馮事件」少得多。
2021年11月25日 · 律師會信納林欣芳律師事務所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 (第159章),其中包括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授權簽署人、未有將客戶款項存入客戶帳戶、透支客戶帳戶及將客戶款項不當轉入律師行帳戶等。 針對李海光律師事務所,律師會有理由懷疑李海光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前僱員涉嫌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讓和抵押文件,作為有關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和借款人簽署的見證人,而有關人士其時經已離世或因移居外地並身不在香港。 律師會信納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 (第159章),其中包括從客戶帳戶中不當提取款項、未能妥善保存簿冊及帳目, 以及未能就其會計制度設立和維持妥善的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