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辦公時間. 颱風及暴雨警告的安排. 怎樣申請離婚?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 離婚呈請書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 」,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3. 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 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政府亦會為來自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的兒童提供教育援助。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修訂日期:2023年9月. 公屋申請表 [HD300C]

  4. 離婚和婚姻訴訟通常會在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內由區域法院法官主審而法院必須收到離婚呈請或離婚申請後才會開始研訊程序如個案牽涉的法律問題較為複雜或涉及相當高價值的資產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將個案轉往高等法院審理。 高等法院法官更富經驗,因此更加適合處理複雜的個案。 若干事項必須在高等法院展開法律程序,例如申請監護令(將子女的管養權交給法庭)。 有關監護令的詳情,請參閱 離婚 > 子女事宜 > B. 我的妻子要申請離婚,並計劃在排期審訊期間帶同我們唯一的女兒離開香港,我能否阻止她? A. 離婚的理據是什麼? 我是否必須向法庭解釋我要離婚的原因? 概括來說,只有一個理據可以將婚姻結束,即「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

    • 辦理離婚流程。向法庭申請離婚。透過律師辦理 / 自行到家事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收到離婚呈請書。當配偶為「呈請人」,您便是離婚案中的「答辯人」。
    • 向法庭申請離婚。單方面申請:提交離婚呈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您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收到離婚呈請書。先了解對方用甚麼理由申請離婚,若您就對方提出的分居日期或所列出對您不合理行為的指責提出抗辯,您必須在送達認收書〈即表格4〉內說明,並於由收到當天起計8天(包括收到當天)的限期內交回家事法庭登記處,而自己預備的答辯書須於由收到當天起計29天(包括收到當天)內交回家事法庭登記處,並將所有文件送交「呈請人」(配偶)。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於以下情況,法庭會將該呈請或申請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或抗辯案件表(詳見第8頁)表內排期聆訊: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或。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聲明已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5. 在香港申請離婚須向家事法院遞交申請您可與配偶一同申請也可單方面申請但無論如何須證明以下最少一項事實: 離婚理由. 分居一年 (同意):與配偶分居最少一年,並得到對方同意. 分居兩年:與配偶分居最少兩年,可無需對方同意. 對方的不合理行為:須列舉對方的一些行為,使您覺得不能與他繼續生活(例如:脾氣差、沒提供生活費、不做家務、賭博、酗酒等) 通姦:對方與第三者有染 (有性行為) 拋棄:遭對方遺棄最少一年. 共同申請. 如對方同意離婚,可使用共同申請 。 這種申請要求雙方一起簽署文件,較適合配合度高的配偶使用。 單方面申請. 不論對方合作與否,只要符合上述理由,便可申請。 只要您心意已決,大可不用猶豫,馬上行動。 配偶失跡. 遇到對方不知所踪,並不代表無法離婚。

  6. 一般而言離婚手續和婚姻訴訟通常在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中處理由專門辦理離婚手續案的區域法院法官主審所有的這些個案只會在法院收到離婚呈請或離婚申請後開始研訊程序然而如果離婚手續案件及離婚呈請書較為複雜或涉及相當高價值的離婚財產資產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將個案轉往高等法院審理高等法院法官通常更富離婚手續流程經驗因此更適合處理複雜的個案此外某些事項只能在法院進行例如離婚手續後的子女申請監護令將子女的管養權交給法庭)。 四個達成申請快速離婚要求: 離婚手續 的「快速離婚」的安排,目的是以節省客戶的時間為客戶提供解決的方法。 離婚程序的時間因案件的複雜性和當地法院的繁忙程度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