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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27日 · 星島日報報道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元壹傳媒一方早前申請終止申索指案件已進入仲裁階段法庭不適宜介入

  2. 2018年8月27日 · 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

  3. 2018年2月5日 · 資料圖片對於上月初壹傳媒公布交易安全港即出售香港壹週刊業務已完成買方已支付相關的1.08億元及台灣餘下業務的4,000萬元初步保證金不過隨後傳出款項未能匯至指定銀行賬戶疑被銀行扣起」。 黃浩透露,1月2日深夜,雙方於各自律師在場下,同意以銀行發出付款指令,完成與匯款銀行的電話確認為基礎,完成香港部份的交易。 至1月3日,壹傳媒收到其提供的相關證明後,正式通過聯交所發出公告,宣布完成香港部份交易及買方已支付相關款項。 不過,他質疑,壹傳媒於2月1日更換新管理層後,即於2月2日發出公告,「無理聲稱交易未完成,令買方實在無所適從。 」他表示,在交易期間付出7個月的努力,及近億港元資金,已入稟法庭追討款項。 壹傳媒印刷媒體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予評論。

  4. 2018年7月17日 · 商人黃浩欲向壹傳媒收購旗下刊物壹週刊》,惟交易最終止告吹黃浩公司指壹傳媒總裁張劍虹近日接受報章訪問時將交易告吹之原因歸咎黃所屬的買方認為其言論屬誹謗故入禀高等法院追討。 《壹週刊交易最終告吹。 (資料圖片) 原告稱已支付8800萬予賣方. 原告為Gossip Daily被告為壹傳媒總裁張劍虹。 入禀狀指,張劍虹本月初接受都市日報訪問,稱出售《壹週刊》交易告吹,問題出自於原告。 原告指,有關言論影響其聲譽,而被告當時明知相關言論是不實的,因被告明知原告當時已向賣家支付8千8百萬,但被告卻隱瞞有關資訊,只不法及不當地交待一面之詞。 原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佈相關誹謗言論,及就有關言論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1647/2018.

  5. 2018年8月6日 · 星島日報報道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元壹傳媒一方今早在高等法院申請終止申索並指案件已進入仲裁階段法庭 ...

  6. 2018年4月16日 · 黃浩. 壹週刊. 搶先表達. 壹傳媒0282公布於4月10日壹傳媒收到來自商人黃浩的經修訂傳訊令狀據黃浩經修訂傳訊令狀提出因為壹傳媒蓄意違約致收購香港壹週刊不成申索退還保證金8800萬元8800萬元違約賠償另2.4億元相應損失賠償以及其他侵權行.

  7. 2018年2月2日 · 壹傳媒於去年8月公佈以3.2億元出售港台壹週刊雜誌業務予黃浩包括忽然一周》、《Face》、《ME!》Next+One》,其後交易匯款數度延期買方保證金亦由4,000萬元加至6,000萬元直至昨日1日),壹傳媒向全體員工發出內部通告壹週刊的知識產權包括相片稿件等所有資產仍全屬壹傳媒令交易告吹的說法甚囂塵上。 準備出糧出花紅被叫停. 黃浩下午4時接受《香港01》專訪時,先透露近日壹傳媒管理層更換後,雙方溝通減少,因此不明其內部通告用意,已向律師尋求意見,「1個月前(賣方)公布交易(安全港)完成,交接上做處理,到上星期我安排出糧、bonus(花紅),幾日前收到(賣方)通知,話唔需要啦,我都唔係好知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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