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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 · 結果原來《條例》假定僱主賠償責任之簡明制度,因勞工處沒有判定工傷爭議的權力及繁複漫長的審訊制度,令工傷工友變相再受傷害,身心俱疲。 現行香港的工傷補償制度是採用僱主責任制的,僱主須按《條例》投購的私人保險以支付《條例》及 ...
2016年10月3日 · 出版: 2016-10-03 14:42 更新:2016-12-31 23:52. (王丹麟攝). 僱主拒認工傷或索取工傷賠償需時等情況時有發生,有團體以香港與台灣、日本及英國的工傷賠償制度作比較,認為香港工傷保障範圍最狹窄,勞工處欠缺判定工傷權,冀該處擁相關權力;另與其餘3地般設 ...
2021年2月22日 · 清潔工受職場欺凌患精神病 罕獲勞工處判定工傷 團體促社會正視. 撰文:魯嘉裕. 出版: 2021-02-22 07:00 更新:2021-02-22 16:01. 21. 職場欺凌造成精神及情緒創傷,因難以評定往往受到忽視,清潔工人芳姐,因上司一句「清潔工人唔可以有平等待遇」,難忍不公反抗,卻因而屢受上司及同事針對留難,被要求日日拆開水機清洗、指摘工作表現差,令她飽受情緒困擾下出現失眠、手震、生風癩等病症,一度萌生死念。 經歷近一年終獲勞工處判定情況屬工傷,僱主終需作出賠償。 惟芳姐只屬芸芸職場欺凌案件的冰山一角,能循現行條例討回公道的更是少之有少。
其他人也問了
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會帶來什麼樣的壓力?
什麼是工傷保障條款?
勞工補償條例定義下的職業病涵蓋精神疾病嗎?
僱員保險局提供哪些保障?
6 天前 · 勞工處發言人指,高度關注昨日(8日)上午在啟德一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動力操作升降工作台上視察工程進度時,被夾於工作台與金屬構築物之間,送院後證實不治。
2020年8月31日 · 深度報道. 【工業意外・深度】人命只值幾萬元? 條例落後30年 工傷難追究. 撰文:林嘉淇. 出版: 2020-08-31 17:51 更新:2020-08-31 17:54. 5. 上周一(8月24日),法院就2017年一宗港珠澳大橋造成兩死三傷的工業意外作出裁決,兩名死者的直屬僱主兼分判商被裁定「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三萬元。 事件引起工會團體質疑,現時過低的刑罰未能反映意外嚴重性,對承辦商或分判商毫無阻嚇力。 的確,工業地盤不時出現意外,但住住只是一場「意外」而非「刑事」,究竟香港工業意外相關的法律怎樣落後、為何保障不了工人安全呢? 是次案件中, 港珠澳大橋橋底的臨時工作台倒塌墮海 ,釀成兩死三傷慘劇,兩名工人因安全帶扣着工作台而溺斃。
2024年1月22日 · 勞工處去年年底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的《2023年上半年香港的職業安全狀況及相關提升職業安全健康的措施》報告顯示,去年上半年發生的9宗致命工業意外中,有5宗的直接原因都是「高處墮下」,涉及未有穩固覆蓋的孔洞、倒塌的工作台、欠妥善圍欄的牆身缺口和樓邊等。 法定機構職業安全健康局刊物《綠十字》去年7至9月號刊登的〈剖析香港建造業四大工傷意外研究報告〉也指出,「從高處跌落」、「被移動物件或與物件碰撞」、「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滑倒、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這四大工傷意外的成因均與地面情況欠佳有關,例如地面濕滑或充滿泥沙、碎石。 「地盤零意外」的口號叫了很多年,但恐怕連主事官員也不相信那是可以實現的目標,因為一些人傾向相信個別職業必然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甚至把工業意外歸咎成為工人安全意識較低。
2017年5月27日 · 據《僱傭條例》的工傷保障條款指,工傷是排除了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的意外,但若是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工作而乘搭,並不幸地發生意外導致短暫喪失工作能力,即受工傷條款保障。 即假如你在某天上班途中,天文台發出8號颱風訊號,而你又不幸地在巴士上滑倒受傷,那由於是公共交通工具上出意外,按慣例是由該交通工具的司機或車主負責,你的僱主未必需要為此負責。 不過實際情況仍需交由勞工處或法院作最終判斷。 假如你是步行上班,而在黑色暴雨警告下返工時因意外受傷,因現時的條例沒有列明此項情況責任誰屬,因此實際情況或需交由勞工處判斷。 場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