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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梁振英家庭機場濫權風波或稱 梁振英行李門事件 [1] ,是一場於2016年4月在 香港 爆發的政治風波。 行政長官 梁振英 的女兒 梁頌昕 準備登機前往 美國 三藩市 ,發現自己遺漏了行李在 香港國際機場 禁區 外。 其後發生的事件中梁振英被懷疑濫權,以自身身份向機場職員施壓讓其女兒不用按規定親身認領,而在機場禁區內取回。 惟官方回應指沒違規,事件觸發航空界 [2] 、機場地勤人員、以至市民不滿,也引來多名 立法會議員 抨擊 [3] ,但有部分 建制派 人士表示做法沒不妥。 [4] 經過.

  3. 2016年4月25日 · 機管局在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行李事件報告中分別與機場保安公司還原事件的時序機管局指是接獲航空公司電話故需立即關注行李事件因事件牽涉特首的女兒兩個時序表亦同樣顯示梁振英太太唐青儀曾一度嘗試自己拿行李進入禁區 ,以交還予女兒。

  4. 2018年8月23日 · 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左三因遺留行李而引發行李門事件。 (資料圖片) 機管局報告提涉時任特首女兒. 根據機管局前年4月就梁頌昕行李門事件的報告顯示2016年3月27日機場職員於凌晨12:03分接獲消息指機場保安正尋找一個行李4分鐘後國泰航空職員要求機管局立即關注並交還該件行李因為事件涉及時任特首的女兒。 報告指梁太曾行向禁區方向. 機管局和機場保安都打算向梁太解釋,根據保安安排,他們不能夠將行李帶入區並送回給物主。 此時,國泰航空職員指行李已得到確認,建議機管局送入禁區,惟遭機管局拒絕。 報告提及,梁太對此感到不開心,更表示不明白為何沒有人可以幫助她將行李帶給女兒,然後自己拿行李開始走向禁區方向。 最後由航空公司職員代作安檢.

  5. 2017年7月31日 · 前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於機場禁區外遺下行李有國泰職員疑遭梁振英施壓為其女兒將行李送回禁區內機管局其後指有關做法並無違反保安程序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作指示聆訊機管局及保安公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師未經許可而披露關乎機場保安的文件法官則指毋須為此下令。 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一方今向法庭申請修改傳票獲批,而對於傳票中原有條文要求律師承諾將不會作未經許可的披露,機管局一方指由於涉案文件牽涉香港機場保安,屬高度敏感,故要求保留有關條文,法官則認為律師的專業操守已使律師不能作未經許可的披露,故決定刪除有關條文。

  6. 2017年2月24日 · 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於機場禁區外遺下行李但梁振英疑向機場員工施壓後令梁頌昕獲特事特辦」,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事件遭揭發後機管局其後提交報告指代送行李沒違保安程序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機管局報告案件今聆訊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申請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申請人一方指,根據《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第6.2.10段列明,旅客及其手提行李須同時接受保安檢查,故任何旅客與其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包括首檢(X光檢查)及覆檢(人手搜查),而並非答辯人一方所指,同行同檢只適用於覆檢,否則會令機場安檢出現巨大漏洞,甚至被恐怖份子利用。

  7. 2017年2月24日 · 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於機場禁區外遺下行李梁振英被指疑向機場員工施壓令梁頌昕獲特事特辦」,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機管局其後提交報告指代送行李沒違保安程序。 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機管局報告。 高院將於今早10時開庭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總幹事吳敏兒於開庭前表示,申請司法覆核是想弄清事件,因涉及公眾安全,希望可以修補漏洞,她又表示,工會先後數次要求約見民航處處長但不果。 她表示:「始終都要見,無得避,否則更難解決,令民航處更加封閉,好似個王國咁」。 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於機場禁區外遺下行李,梁振英被指疑向機場員工施壓,令梁頌昕獲「特事特辦」,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機管局其後提交報告指代送行李沒違保安程序。

  8. 2018年8月23日 ·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的幼女梁頌昕前年遺留行李在機場大堂演變成行李門事件機場保安公司及機場管理局准許梁頌昕不在場下為她的行李作出初步安檢並安排航空公司職員將行李送入禁區給她有空中服務員其後就旅客同行同檢爭議入稟法庭要求司法覆核機管局的決定高等法院周四23日頒下判詞判申請人空服員羅美美勝訴機管局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