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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1月17日 ·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指出買房子沒有錯但是建商所說租不如買這句話並沒有幫買方判斷什麼時間是租不如買的時候」,想要租不如買就是當租金夠付房子扣掉頭期款之後的房貸本息」,這才是真正的租不如買」。

  2. 2023年3月10日 · 房仲分享單身換屋族案例因沒弄清楚設籍規定痛失自住優惠高達400萬元的免稅額資格損失慘重!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3. 2020年9月9日 · 2020-09-09. 15:37. 東森財經. 00:00. 分享. 房對許多人而言絕對是一件終身大事,誰也不想花了好幾百萬結果入住遇到什麼問題,因此在交前都會仔細驗,但若請來專業驗師又得花2至3萬,對於剛完房的人又是一個開銷,因此,有網友就好奇究竟「新成是否有找驗師的必要性? 」,也引起多數人兩派論戰。 ★【東森財經粉絲團】財經資訊一把抓. 原PO在PTT上發問,因為最近了頂樓的新成,一直很糾結要不要請驗師來看,家人中有人認為都花了幾千萬,當然要好好驗;也有家人覺得驗其實沒啥用,不如把錢拿來家電,因此也讓原PO陷入苦惱。 文章一出,網友也分成兩派,支持的人表示,「花這麼多錢,不差一兩萬驗吧...」、「一定要驗阿,至少尾款還壓著,建商還會處理,等交誰理你啊!

  4. 2022年12月1日 · 月收租百萬元的職業級包租公張凱認為預售屋已將未來的價格灌飽必須更謹慎而中古屋可善用銀行估價系統先估價再出價較能掌握合理價位買進

  5. 2024年4月9日 · 國稅局證實了. 2024/04/09 14:05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鍾淳渝 字級: 字 字. 北市1名17歲的高中生在今年全款下2千萬的房地,而他的父母出示戶頭證明,2千萬全來自高中生的帳戶,並用1招成功免扣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日前也將此案例公開提供參考,提醒 ...

  6. 2017年7月8日 ·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將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公告,…。 一般來說,管委會應該要主動公告所有財務狀況,如果對方不提供,可以向主管機關投訴。 Q:只是承租的住戶可以看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住戶包含承租人,承租人自然是利害關係人的範圍,所以也能請求閱覽或影印相關資料。 Q:造成了公共基金的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嗎?

  7. 2022年11月2日 · 所以還是得加上誠實告知才行換言之買家只能針對知道的範圍放棄瑕疵擔保的請求權。. 江銘偉最後強調在賣方完整且誠實告知的前提下賣方排免除瑕疵擔保的責任買方放棄瑕疵擔保責任的請求權3個條件同時滿足原則上才能幾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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