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31日 · Tweet. 涵涵遺體有多處傷痕。 內媒周日31日報道山東威海文登區5歲男童涵涵死亡一事近日備受網絡關注今年2月涵涵生父鄭仁傑與生母陳某離婚後孩子判給對方撫養詎料涵涵一個月後便突然死亡陳某稱兒子曾經磕傷」;鄭仁傑則指兒子遺體有多處傷痕。 威海警方及後通報,男童生母及其男友被刑拘. 涵涵的爺爺鄭建華上周六(30日)向內媒表示,上周二(26日)接獲到醫院認屍的電話,當時涵涵遺體「面部胸口都有傷」。 陳某向鄭家表示,孩子是「被磕着了」。 但在看完涵涵的傷勢後,鄭家人不認同孩子被磕傷的說法。 鄭建華事後查看監控發現,本月22日涵涵正常往幼兒園上學。 翌日(23日)傍晚涵涵從姥姥家被母親和一名男子接走,「孩子還和姥姥姥爺揮手說拜拜」。

  2. 2024年4月16日 · 2018年發生的5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案轟動一時當時港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多年直至去年7月立法會才成立相關法案委員會豈料最近又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不過也有不少市民表示本港的保護兒童法案落後需要改變法案處於膠着狀態下今年3月又發生虐童慘案屯門一名9個月大女嬰慘遭虐待恐失明其母表示摧毀小孩一生之餘更摧毀她們整個家庭。 《東呼即應》跟進事件,有為事主一家提供幫助的慈善機構表示,涉事機構近期有與他們聯絡,但尚未有給出具體協助措施。 有律師指出,其法律團隊正為事主提供法律支援,但還需等待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 婦女服務聯會則指,如果條例草案刑罰減輕,阻嚇性也會變低,難以有效執行。

  3. 2024年4月7日 · 香港自詡文明城市但從無日無之的虐兒慘劇觀之根本名不副實2018年發生的5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案轟動一時終於迫使政府正視知情不報問題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

  4. 2024年4月8日 · 於2018年5歲女童臨臨遭長期虐待致死身上驗出百多處傷痕事件激起社會嘩然觸發港府思考設立強制舉報機制2021年再發生轟動全港的童樂居虐兒事件涉及至少40名受害兒童逾30名職員被起訴去年政府終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建議社工教師及醫護等25類人士列為強制舉報者」。 不過,立法建議引起業界反彈,當中一大爭議是違者最高可判監3個月,專業人士為免墮入法網,隨時衍生濫報的反效果。 有防止虐待兒童組織指出,根據社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數字顯示,虐兒新呈報個案數字近年有上升趨勢,涉及身體虐待個案佔比最多,大部分施虐者為家人、父母及照顧者,他們在子女成長過程中遇到困難,但未有適切支援,提醒他們可透過社署熱線或向相關機構求助;亦呼籲任何人目擊兒童受到暴力對待,應報案求助。

  5. 4 天前 · 根據衞生署與港大及中大在2019至2022年進行研究,收集超過2萬名嬰幼兒、兒童及青少年的生長數據,研究發現,兒童及青少年身高較以前有明顯的長期增長趨勢,其中18青少年的身高中位數較1993年增長約2厘米。 衞生署社會醫學顧問醫生鍾偉雄表示,本港兒童身高增長情況與世界各地相若,根據其他研究,主要和社會變化、攝取的營養、生活習慣改變等有關。 調查曾指出疫情影響兒童健康,包括體重增加,研究團隊已小心處理,包括將收集所得的數據,與近年在健康院的數據作比較,發現兒童體重沒有顯著增加,認為2022年生長研究結果適合應用。 署方會繼續沿用1993年的體重指標數據,制定新的生長圖表,量度兒童有否超重及肥胖,避免將肥胖情況正常化。

  6. 2024年4月12日 · 更多新聞短片. 1/2. 昨晚 (11日)約11時執法部門接獲港鐵上水站職員報案指發現一名女子在往金鐘方向的月台墮軌經調查後證實事主為一名13歲女童於現場檢獲遺書據執法部門調查該女童患有情緒病一年需要定期覆診女童生前曾向兄長發訊息稱下輩子還會做你妹妹」,又勸他不要再賭博了」。 人員估計女童因精神問題及家庭因素選擇了結生命,現場沒有發現打鬥及掙扎的痕迹,案件初步沒有可疑。 據悉,人員調查得知女童居於上水太平邨,其家人透露女童有情緒病一年並於大埔那打素醫院覆診。 據女童親屬表示,近日女童曾表示不開心及不時透露尋死念頭。 案發當日早上,女童在母親陪同下那打素醫院接受定期覆診,醫生表示女童病況穩定,其後於同日10時,其母親將女童送返家中。

  7. 4 天前 · Tweet. 該男子今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還押候判。 一名菲律賓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2021年之間在東涌一單位內趁四下無人3度非禮一名當時年僅7至11歲的女童包括摸她胸及指插陰道該男子今22日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還押至5月7日判刑50歲菲律賓被告Tiquia Joel M.,被控於2017年4月、2018年5月及2021年10月,在東涌一單位非禮X,X當時分別為7歲、8歲及11歲。 同意案情指,X在2010年出生,其母親之後跟丈夫分開。 2016年,被告跟X開始約會,被告搬進涉案單位。 2018年中,兩人爭執,雖然被告搬走,但仍間中前往單位。 2017年4月,被告在主人房床上,隔衫觸碰X胸部,像按摩一樣,過程歷時約14分鐘,期間沒有說話。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