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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22日 ·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認為入境處批拒數字仍然偏低疑把關不力但香港僱傭公會則認為僱主和外傭關係不佳外傭申請轉換僱主亦情有可原難以用跳工一字以偏蓋全入境處日前公布數據指今年首10個月外傭的簽證數字有34萬宗當中有10,153宗為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個案。 以上個案如僱主是外調、移民、逝世或經濟原因不能繼續履合行約,或有證據顯示曾遭受苛待或剝削,會被視為合理簽證原因;而有4,475宗視為原因不合理而「跳工」,較去年增加約1.5倍;被拒批簽證的個案則有1,784宗,亦較去年大增約4.6倍。 今年首10個月外傭簽證新申請的數量較去年全年下降近30%,而續聘外傭的申請則大輻上升近50%,市場對外僱的需求明顯未能滿足,更出現高薪搶人的情況。

  2. 2022年4月1日 · 有僱主在社交群組分享成功去信入境處投訴外傭僅來港7個月已斷約跳工結果入境處拒批發新簽證即使中介上訴帶同新僱主求情仍不果該僱主分享心得先撰寫信件到入境處,「因為入境處只收書面投訴」,事後再打電話到入境處確認收到信件 ...

  3. 2021年12月22日 · 本港不少家庭都有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僱主屆時可以透過網上辦理外傭簽證或延長逗留申請僱主亦可利用入境處app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核實及辨別外傭資料申請手續電子化後申請人亦可節省郵遞時間及避免親身前往辦事處減少人群接觸入境處將分階段推出電子化簽證服務首階段在下周二起開放予涵蓋各類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以及外籍家庭傭工、「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的入境簽證申請佔入境處每年簽證申請的八成明年下旬推廣至其餘兩成簽證類別申請人可以繼續選用親身或郵遞申請但入境處只會簽發電子簽證。 免卻往辦事處 減少他人接觸.

  4. 其他人也問了

    • 專家:要簽外傭放假協議書
    • 注意酒店費用增加
    • 提早辦理續約及簽證
    • 留意假期計算方法
    • 注意出糧問題
    • 緊記要簽放假信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現時已有很多僱主查詢外傭放大假事項,她建議僱主首先要有心理準備,「因為有些工人近幾年都沒有返過原居地,有機會一去不返,僱主可與外傭商量視乎情是否可以延至完約才回鄉,但如果外傭決意回鄉,僱主緊記要簽好協議書,協議書內容要包括:放假日期首日至完結,機票出發日期及回程日期,最重要是如果外傭未如期回港,就當作辭職論,須補償僱主損失,我認為要在協議書寫清楚,因為不排除外傭有機會不回來,如果沒有一個協議,當僱主遇上這種情況時,可能不知所措。」另外,徐曉彤提醒僱主協議書內容要包括,一旦外傭未沒有如期返回工作崗位,其在家中的物件將交由僱主處理。

    對於可能有僱主考慮讓外傭於進行醫學監察,應注意酒店費用。「因為現時第二、第四、第六日工人需要做核酸檢測,但由於現在的酒店已不是政府資助的檢疫酒店,收費有機會提高,可能價錢要1,700至1,800元。而外傭本身可能也熟悉香港環境,她們會否在酒店內進行醫學監察?同時確保她們有進行測試?」

    徐曉彤指,對於未完約、甚至未做滿兩年的外傭提出要返回原居地放假,當中的來回機票、檢疫等費用應由外傭自己負責,當成本提高,外傭如期返回工作崗位的機會較低,建議僱主可與外傭協商各付一半費用,或僱主考慮是否提早與外傭辦理續約及簽證文件,「外傭有機會返原居地後,不同因素導致未如期回港,從而令合約需要延期,由於現時合約延期手續不像以前一樣,變相外傭會變成海外傭工,香港入境處是不接受離港人士辦理工作簽證申請,所以出發之前必須要處理好工作簽證辦理手續。」 還有,對於有外傭居住偏僻地區,僱主的交通費用要視乎外傭是否需要駁機、或乘坐長途車,僱主要預先與外傭協商所需支付之費用應該多少。她認為作為僱主也需要查詢外傭原居地檢疫措施,是否需要先檢疫後上機,「最方便的方法是向航空公司查詢,不少航空公司會在網站上中英文註...

    安樂窩僱傭中心執行董事王偉東(Daniel)指出,在「0+3」措施一出外,有很多外傭要求回鄉,特別是12月份,「昨日睇,要12月15日去馬尼拉的機票已非常緊張,如果僱主與外傭協商好要回鄉放假的話,僱主必須與外傭協議大假的安排,由於大假不包括例假及勞工假,所以如果假期當中含有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例如聖誕節或1月1號新年,僱主須注意除大假外,亦要附加假期日數。」另外,王偉東建議無論是僱主支付機票費用,或外傭先支付機票費用也好,僱主應要求外傭簽收機票並保存記錄,以免日後有任何爭拗。

    由於12月及橫跨新年期間是外傭放假旺季,王偉東說:「如果外傭剛剛在1月1號之後才返回工作崗位,如果僱主之前是在每個月1號支付薪金給外傭的話,外傭有機會要求僱主提早支付該月薪金;由於法例規定僱主需要在出糧日起計七日之內支付薪金,如果外傭放假期間正遇上出糧日子,建議僱主可以預先與工人協商,僱主最好衡量預早支付薪金給外傭的後果。」

    根據過往經驗,不少僱傭會為回鄉機票的行李費及重量是出現爭拗,王偉東建議雙方應協商好,「最重要是簽好『放假信』,列明出發放日期及返回工作崗位日期,如果外傭未如期返回工作崗位即當作離職論,因為如果外傭到時真的沒有回來,僱主又沒有與她簽定這封『放假信』,後果也幾麻煩,因為在勞工法例上,是沒有證明工人是否已經離職,或者工人是否有其他原因要延期返回工作崗位, 定是工人一直拖延返港日期,最後令僱主『兩頭唔到岸』。」

  5. 2021年1月5日 · 政府於上月30日宣布調整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以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包括容許僱主把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進一步延長最多三個月而因應社會關注外傭住宿風險並防止外傭濫用訪客身分延長留港期限而跳工」,一旦終於僱傭合約後兩周內離港外傭僱主關注組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及有中介公司均表示有措施比沒有好但在僱主聘請外傭時的保障上措施仍是不足。 政府表示,勞工處處長將所有明年3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包括在早前實施彈性安排下獲准延長的合約,可在僱主和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最多三個月。 而延長現任外傭合約三個月應已提供足夠時間讓僱主安排其新聘請的外傭來港。

  6. 2017年10月3日 · 根據現行政策入境處要求外傭與本地僱主簽合約時必須接受標準僱傭合約中強制外傭與僱主同住的條款否則入境處不會批出外傭的工作簽證而留港的外傭若違反同住規定可被刑事檢控或會影響他們將來申請續發簽證外傭挑戰強制與僱主同住司法覆核案 定於10月聆訊 今增一申請 外傭指強制居於僱主家的規定涉違《人權法》 要求司法覆核 外傭加人工 政府公布外傭薪金增至4,410元 加幅2.3% 入境處處長無權實施住宿限制. 申請人在入稟狀指,與僱主同住的規定侵犯基本人權和勞工權益,入境處處長無權實施住宿限制外,強制留宿在僱主家的外傭被迫接受不理想的居住安排,較易受到剝削和虐待,此政策除侵犯外傭的私隱,亦令她們難以建立和維持社交聯繫,或向外界求助。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師石永泰指,今次是一次制度性的挑戰。

  7. 2021年9月24日 · 總入境事務主任張國熙表示涉案中介以不法手段為打算來港打黑工人士向入境處申請外傭簽證入境處中介外傭組於2018年4月起發現涉案中介遞交的多份申請表中不同僱主的收入地址證明等資料其水費電費及用量均為一樣另外經濟證明包括月結單其本金及客戶編號亦為一樣入境處再向相開簽發機關查詢發現所有文件均為偽造。 中介向每人收費2至4萬不等 23宗個案涉款90萬元. 入境處於2018年7月採取拘捕行動,拘捕23名假外僱及該名中介。 行動中人員檢獲2部電腦、4部電話,亦從中發現相關的虛假僱主證明。 張國熙指,涉案中介為打算來港做黑工的人士辦理假外傭合約,每人收費約2至4萬,共涉約90萬元。 有關人士要透過朋友聯絡該名中介及付款,當取得簽證後便來港做黑工,包括於酒吧、餐廳、貿易公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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